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编号:临2017-03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2)。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中“(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孙公司——辽西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中出资额有误,现更正如下:

公告原文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孙公司——辽西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独资设立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责成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辽西投资发展公司的设立、组建及运营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更正后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孙公司——辽西投资发展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独资设立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责成全资子公司锦国投(大连)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辽西投资发展公司的设立、组建及运营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除以上更正外,该次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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