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天津港“阳光价格暨阳光物流季”客户签约仪式在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隆重举行,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与天津费斯特木业有限公司等五家进出口企业签署了“一站式阳光价格协议”,与天津兴港物流有限公司等四家货运代理企业签署了“出口阳光价格协议”和“阳光价格协议”,全力为外贸进出口企业减负,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31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率先推行“上限封顶,总额控制”和“明码标价,公开透明”的“一站式阳光价格”清单,主动发布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业务办理电话信息,实现了“一单到底、全程无忧”的全流程服务。据统计,截至目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已累计减免客户相关费用超过3000万元;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承接近2万标准箱;跨境贸易便利化绿色通道服务突破2.1万标准箱,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港口服务。

天津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翟欣表示,作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此次集体签约是在“一站式阳光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了为期三个月的“阳光物流季”活动。从今年6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该公司将对船公司优质订舱代理及换单代理免收CHC操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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