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要求加快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10月21日,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港口吞吐能力达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达1000万标箱,全面建成“六大基地、三大枢纽、一个中心”。

“六大基地”指:长江中游最大的集装箱运输基地、中部地区最大的船舶制造基地、航运综合服务基地、面向海内外的综合性物流及贸易基地、全国领先的航运科研和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长江全流域航运市场联动发展的信息服务基地。

“三大枢纽”指:可供长江干线航道万吨级船舶常年通航,干支直达省域水运网络体系和省际通航枢纽;以水路运输为基础,以规模化、专业化港口设施、快捷通畅的铁水公空集疏运网络和高效便捷多式联运服务体系为支撑,形成中部地区最大的物质集散枢纽;以现代港口与航运业为依托,以临港新城和港口产业园为支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度集聚的港口经济枢纽。

“一个中心”指:立足长江中游,辐射我国中西部地区,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形成港口基础设施完善、港航要素高度聚集、港口航运和相关产业发达,具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和产业支撑能力的武汉航运中心。

《意见》还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建设,加大配套资金投入;二是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解决疏港道路“最后一公里”及重要衔接节点问题;三是建立航运服务平台,建设阳逻港综保区、武汉航运交易所、航运公共信息平台;四是加快形成临港产业集群;五是加快培育大型港航企业集团,形成长江流域有影响力的市场主体,支持港口企业进入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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