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船员服务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外防输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筑牢船员境外换班疫情防控安全墙,按照我国现行防疫有关要求,现就加强船员境外换班回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外防输入”工作在当前疫情防控中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当前阶段“外防输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科学精准做好船员境外换班回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防疫工作责任制。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根据船员境外换班特点,细化管理事项、要求等具体内容,责任到人,保证船员境外换班回国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三、认真开展船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针对境外疫情态势及换班特点,持续开展船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配足配齐各类防护用品,确保境外换班船员有效做好个人防护,尤其是在境外隔离期间。

四、强化疫情防控远端指导。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主动全面掌握我国驻换班地使(领)馆有关回国入境疫情防控规定,加强与船东(经营公司)、外方代理及船员的沟通,确保境外换班船员严格遵守当地使(领)馆有关隔离、检测等相关回国前防疫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船员身心健康关爱工作,利用“船员健康在线”APP等疏导缓解船员身心压力,确保船员身心健康。

五、积极应对疫情突发状况。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掌握船员健康状况,当出现船员在境外染疫、滞留国外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海事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事发地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告详细信息并寻求帮助,或向外事主管部门反映和咨询。

六、全方位加强船员关爱工作。各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船东(经营公司)、外方代理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我国驻外使(领)馆支持帮助,在境外隔离、检测、回国机票采购等方面为境外换班船员争取最大便利,妥善安排船员及时回国。

各直属海事局应进一步加强对船员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查隐患、堵漏洞、补短板,督促船员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船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11月16日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