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船舶自主航行技术发展,支撑船舶开展自主航行测试试验,我局组织制定了《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船舶开展自主航行相关试验的技术和检验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cssrit@ccs.or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 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意见反馈表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1年12月1日


点击此处查看《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船舶自主航行试验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原文。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