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外疫情持续严峻,2月17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网站、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网站、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纷纷发布了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

驻泰国大使馆:关于在清迈开设中国公民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点的通知。

2月17日,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布关于在清迈开设中国公民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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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方便在清迈及周边地区的中国公民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根据驻泰国使馆、驻清迈总领馆“春苗行动”安排,经同泰国政府相关部门协商,拟于2月24日至2月25日上午8点至下午4点在清迈的Bangkok Hospital Chiang Mai医院为中国同胞接种疫苗加强针,共接种500人。

Bangkok Hospital Chiang Mai信息如下:

地址:88/8-9 Moo 6, Tumbol Nong Pa Khrang, Amphoe Mueang Chiang Mai District, Chiang Mai 50000, Thailand

电话:052-089-888

网址:https://bit.ly/3gfAc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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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工作安排,拟于即日起开放该接种点新冠疫苗加强针预约接种名额,请有需要的同胞扫描相关二维码登录并填写《在泰中国公民新冠疫苗接种登记表》,预约接种时间。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预约序号,请注意查看并保存好相关预约信息。

三、相关预约及接种注意事项请查看使馆《关于为在泰中国公民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的通知》(http://www.chinaembassy.or.th/sgxw/202201/t20220118_10629718.html)。

驻德国大使馆: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要求。

2月17日,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发布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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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特别提醒:已接种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

2月21日(含)起执行新规

鉴于当前奥密克戎等传染性更强的变异毒株肆虐,国际旅行中被感染的风险陡升。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2022年2月21日(含)起对从德国始发/经德国中转乘直航赴华的已接种乘客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要求进行调整。2月21日至3月6日期间为过渡期。新要求及过渡期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接种人员包含哪些?

(一)接种的疫苗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或欧盟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产品。常见的新冠疫苗为国药(需接种2剂)、科兴(需接种2剂)、康希诺(需接种1剂)、辉瑞(需接种2剂)、莫德纳(需接种2剂)、阿斯利康(需接种2剂,第二剂可与mRNA疫苗混打)、强生(需接种2剂)等。

(二)按(一)规定,完成全部接种程序之日到赴华起飞当日之间不少于14天(例如,需打两针的疫苗,于3月1日完成了第二针接种,则最早在3月15日才能乘航班赴华)。未满14天者,即使双检结果合格,仍不予审发“健康码”(接种加强针无时间限制)。

(三)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或在同一天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未完整接种人员均被视为未接种人员,所有检测规定参照未接种人员实施。

二、已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检测?

自2022年2月21日起,已接种人员在赴华航班起飞前2天(48小时)内应在同一领区内的两个不同的检测机构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共计2次核酸,以下简称“双核酸”),无需再进行血清抗体IgM检测。如您的赴华航班于3月3日晚起飞,则第一次核酸检测时间最早应为3月1日(无需精确到小时)。

三、2月21日至3月6日过渡期期间,已接种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下列一种检测方式:

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登机前48小时在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一家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一家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以上)

核酸+血清抗体IgM(登机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IgM检测)

过渡期结束后,自2022年3月7日(含)起,已接种人员检测项目见二。

注:以上日期均指航班起飞时间。

四、未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检测?

未接种人员在赴华航班起飞前2天(48小时)内应在同一领区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一次血清抗体IgM检测(以下简称“双检测”)。如您的赴华航班于3月3日晚起飞,则“双检测”中较早的一次检测时间最早应为3月1日(无需精确到小时)。

五、相关检测的具体要求?

驻德使领馆不指定检测机构,赴华人员可在德国正规检测点、私人医生、医院诊所等地进行检测,但检测方式和提交的检测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核酸检测

1、核酸检测方式应为RT-PCR,取样方式须采用鼻咽拭子(德文Nasenabstrich,英文Nasopharyngeal)。口咽拭子(Rachenabstrich)、唾液(Gurgeltest, Speicheltest)等取样方式均不被接受。

2、上传的核酸检测报告应包含被检测人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检测方式为RT-PCR、采样方式、采样日期、检测结果、医生或检测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签字或盖章等。

3、进行“双核酸”检测时,两次核酸检测应在同一领区进行,如遇特殊困难请提前联系您领区内的驻德使领馆。

(二)血清抗体IgM检测

血清抗体IgM检测须抽取静脉血,检测方式应为化学发光法(Chemiluminescence)或酶联免疫法(ELISA)。胶体金法(Kolloidales Gold)不再被接受。报告上须明确标注IgM,静脉血和检测方式。

六、既往感染者痊愈预审和登机前检测的具体要求?

既往感染者指曾确诊过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血清抗体IgM、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血清抗体IgM和IgG阳性除外)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遵守以下流程:

(一)提交使领馆预审

须向领区内驻德使领馆提交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X光或CT,孕妇及不适合做上述检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驻德使领馆)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其中两次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时间应尽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检测相近。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后,应将

· 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

· 两次核酸阴性结果

· 护照首页

· 有效的德国签证或居留证明或户口文件

按照领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驻德使领馆进行预审(邮件题目请写“***确认痊愈预审”),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驻德使领馆相关联系方式附后)。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

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自行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1)。

(三)登机前检测

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者,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检测结果申请健康码。已接种疫苗的既往感染者进行“双核酸”检测,未接种过疫苗的既往感染者须进行“双检测”(具体要求见本文二、三、四项)。同时请将驻德使领馆预审结果电子邮件截图、《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一并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七、中资企业人员、船员等登机前检测的具体要求?

(一)中资企业人员

所有在德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登机前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每日情况,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做检测除外),由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2),个人填写自我健康监测表(附件1)。隔离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终止回国安排。

(二)船员

建议船公司在临近回国航班日期前再安排船员下船。船员具体检测事宜请船公司按照所属领区至少提前3周联系相应的驻德使领馆,未及时联系可能影响船员回国行期。主要涉及船员的使领馆为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和中国驻汉堡总领馆。

八、关于中转的情况说明

(一)从与中国有直航国家出发赴华人员须搭乘直航航班。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不为其从第三国中转审发“健康码”。驻德国使领馆亦不为此类人员审发中转“健康码”。

(二)请居住在德的赴华人员务必乘坐直航航班直飞赴华,驻德国使领馆不为德国始发到第三国中转赴华的乘客审发“健康码”。

(三)从与中国不通航国家始发的赴华人员可凭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以及在德国赴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双核酸”或“双检测”报告向驻德国使领馆申请中转“健康码”,检测要求和过渡期安排详见上文。提醒赴法兰克福中转的乘客在抵德前务必与航空公司确认好可在法兰克福机场进行相应的检测,否则请勿来德转机。

(四)驻德使领馆仅为经德国中转且符合规定的赴华乘客审发“健康码”。如该乘客在来德之前已经中转一次以上的,驻德国使领馆将不予审发中转“健康码”。如乘客始发国不具备一次中转条件,请以中国驻始发国使领馆相关通告为准。

(五)如与中国通航国家的航线被熔断,且该国没有其他赴华直航航班的,则适用于本问题第(三)条要求。在德国赴华直航全部熔断或停飞期间,德国始发乘客可赴第三国进行中转,届时请以中国驻德使领馆具体通告为准。

九、6周岁以下婴幼儿登机前检测的具体要求?

原则上所有赴华乘客均应进行检测。如当地检测机构不予6周岁以下婴幼儿检测,同行家长须填写免责声明书(见附件4)。婴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申请健康码时可代婴幼儿同时申请(须上传婴幼儿护照页、免责声明书、同行家长检测报告或绿色“健康码”)。

十、乘机赴华前1个月内曾赴第三国人员(仅针对始发乘客)

视曾停留国家疫情情况可能会有额外检测和隔离要求,具体要求请根据所在地所属领区在赴华前1个月向相应驻德使领馆咨询。

十一、申领健康码办法

(一)中国公民

中国公民请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在线申请绿色健康码。

从德国始发乘客应上传:

①两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②接种证明(纸质证明和欧洲疫苗电子证书);

③德国居留卡或签证或户口申报单;

④机票行程单

⑤疫苗接种声明书

⑥其他材料

· 既往感染者须上传驻德使领馆预审通过邮件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 在德中资企业人员,需额外提交《在德中资企业人员隔离管理承诺书》;

· 船员须上传《船员隔离管理承诺书》

(二)外国公民

外国公民请通过网址(https://hrhk.cs.mfa.gov.cn/H5/)登录平台在线申请绿码。

自德国始发的德国籍旅客请提供:

①两份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②接种证明(纸质证明和欧洲疫苗电子证书);

③护照信息页;

④机票行程单;

⑤疫苗接种声明书;

⑥赴华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⑦非德国籍乘客须提供德国居留卡或户口申报记录;

⑧其他材料

既往感染者须上传驻德使领馆预审通过邮件截图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中国驻德国使领馆涉检测问题联系方式:

驻德国使馆

test_deu@outlook.com

领区:柏林、勃兰登堡州、梅前州、萨克森州、萨安州、图林根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30-27588551

驻汉堡总领馆

hhchgk.test@gmail.com

领区:汉堡、不莱梅、下萨克森州、石荷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40-81976030

驻慕尼黑总领馆

konsular.muc@gmail.com

领区:巴伐利亚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89-724498146

驻法兰克福总领馆

consulate.frankfurt.test@gmail.com

领区:黑森州、莱法州、巴符州、萨尔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69-69538633

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

test_dus@outlook.com

领区:北威州

领事保护电话:0049-211-55080446

驻韩国大使馆:关于规范申请健康码相关要求的通知

2月17日,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布关于规范申请健康码相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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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于1月6日发布《自韩国赴华人员乘机前检测和健康码申领规范》,迄今新规实施基本平稳顺畅,多数乘客都能按要求正常申请。但也有乘客因申请太晚导致审核时间不够,有的检测项目错误,有的未填自我监测表或填写不全,还有人拍照昏暗模糊,经提醒仍反复上传不合规申请,严重拖慢了审核进度,既耽误自己的时间,又影响他人的行程。

为维护乘客乘机权利、保障审核效率,我馆特提醒您检查如下事项:

一、预留了足够的申请时间吗?

自韩赴华乘客众多,去年我馆审核量超过21万人次。因需要向医院、保健所核实,且工作时间外只有值班人员审核,如您待晚间回家申请,可能因时间不够、难以核实而无法通过。

建议您在医院取得检测证明后原地立刻上传!特别是乘坐每天10点前早班飞机(如:韩亚OZ303飞长春、大韩KE865飞广州)的乘客,应于乘机前一天16时前提交,不要等到晚间申请。

二、检测项目正确吗?

请根据疫苗接种情况正确选择乘机前检测项目。领取检测证明时应检查是否为指定格式,认真核对姓名、护照号、出生日期、检测内容、采样时间等关键信息是否有错误。

三、《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填了吗?

该表必须于提交申请时一并上传,7天监测时间应自预检测之日起,至乘机前一天为止,每天的日期、体温和后方提示必须完整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字迹工整,最后还应签名。

四、上传的照片自己能看清吗?

因系统会自动压缩上传照片的大小和画质,请确保所拍照片光线明亮,内容清晰可辨。如照片昏暗不清、手抖模糊、遮挡裁切,或用手机拍摄电脑屏幕导致清晰度不足,您自己亦难看清的,均无法通过审核。

驻日本大使馆:调整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申请健康码政策相关要求

据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网站消息,根据疫情形势及主管部门要求,现对搭乘2022年2月28日(含)之后航班自日本赴华人员的检测方式调整为登机前第7天进行1次核酸(PCR)预检测,登机前3天内再在两家不同机构分别进行1次核酸(PCR)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以下简称“交叉双核酸检测”),原“预检测+双检测”不再实施。

 调整后的申请全流程:①登机前第7天1次核酸(PCR)预检测→②7天自我健康监测→③登机前3天内在不同机构交叉双核酸(PCR)检测→④取得全部阴性检测结果→⑤登录系统申请健康码→⑥值机。

 参考范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须于3月3日进行1次核酸(PCR)预检测,3月3日-9日逐日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3月7日-9日进行交叉双核酸(PCR)检测,3月9日20:00前在线提交申码资料申请健康码。

 当前驻日使领馆仅为乘坐日本至中国大陆直飞航班的乘客审发健康码,请行前认真阅读以下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合理安排行程计划。

 一、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关于检测机构

 行前检测均须在驻日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实施。使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根据2021年度指定检测机构综合服务水平,使馆推荐选用指定名单中前10家机构。(各领馆指定检测机构名单,请登录各领馆网站查阅。)

 请注意:

 1、部分原指定检测机构已退出,但其于2022年2月27日(含)前出具的检测报告仍然有效。

 2、登机前3天内交叉双核酸(PCR)检测必须在同一领区内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

 3、登机前第7天核酸(PCR)预检测的检测机构可以跨领区选择,亦可与登机前3天内交叉双核酸(PCR)检测两家机构中的任意一家一致。

 上述指定检测机构按照当地法规运营,与驻日使领馆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其收费标准也与驻日使领馆无关。请了解收费标准、付款方式等信息后自行选择。各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效率、工作时间、节假日接诊与否、预约方式等各有不同,建议事先预约确认。

 (二)行前检测和健康监测的具体要求

 1、预检测:登机前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PCR)预检测,时间按“航班日期-7”计算。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须于3月3日进行预检测。

 2、自我健康监测:自预检测采样日起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逐日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至登机前一天。

 3、交叉双核酸(PCR)检测:登机前3天内在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PCR)检测,2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例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须于3月7日-9日间,相隔24小时以上在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PCR)检测。

 4、注意事项

 (1)所有检测结果均须为阴性,并取得统一格式的检测证明。

 (2)领取检测证明时,请注意检查是否为指定格式,并现场核对姓名、护照号、出生日期、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确认检测机构是否盖章签名,如有误应及时更正。

 5、参考范例

 如搭乘3月10日航班,须于3月3日进行1次核酸(PCR)预检测,3月3日-9日逐日如实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3月7日-9日间进行交叉双核酸(PCR)检测,3月9日20:00前在线提交申码资料申请健康码。

 (三)在线提交资料

 1、申码资料

 请事先准备好以下资料的清晰照片、扫描图或截屏。

 2、申码通道

 (1)微信小程序(仅中国籍):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所需资料。

 (2)网页版(中外籍均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或搜索https://hrhk.cs.mfa.gov.cn/H5/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网页版,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所需资料。

 3、注意事项

 (1)您填报的信息将用于审核工作,并体现在健康码上,请务必如实、准确填报。

 (2)在申报各环节,请确保姓名、出生日期和证件号码准确无误并与所持证件一致。同时持有多本出入境证件的旅客,请以入境中国大陆时使用的证件为准。港澳台居民使用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均可。

 (3)在系统中填报的“检测机构”和“检测采样日期”,应以距离登机最近的一次核酸(PCR)检测为准。

 (4)提交各项资料时,如无资料相对应名称的上传通道,可选择系统内任一上传通道提交。例如,登机前第7天的预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7天)》可在“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证明”的上传通道提交。

 (5)提交申请后,如发现因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未能正确提交申请,可进入申码系统,点击“重新申报”,并按提示操作。“重新申报”操作最多可进行2次,完成重新申报后,使领馆会根据您最新申报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无正当理由“重新申报”会影响审核进度,请谨慎操作,切勿反复测试提交。

 (四)全量核实审批

 1、审发健康码前,驻日使领馆将全量核实检测证明的真实性,必要时将向指定检测机构核实情况,并视情要求申请人重新采样检测。

 2、赴华航班较多,根据航班数量及乘客总数,审核时长不一。驻日使领馆周末、节假日均正常审核健康码。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并实时确认健康码状态,请勿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催问,以免影响审核效率。

 3、申请人可在申码系统内“查看及出示健康码”中查看健康码状态:

 (1)“绿色”为已通过,您可凭码登机;

 (2)“黄色”为待审核,敬请耐心等待;

 (3)“红色”为不通过,在红码上方标记有不通过原因,请确认后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4)“灰色”为已过期,表明您的检测报告已超过有效期,须重新提交有效期内的检测证明。

 (五)关于值机查验

 1、航空公司或将根据规定提出其他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值机前抗原检测、拒绝感染未满三个月乘客登机等,建议提前联系航空公司确认。

 2、航空公司将在值机现场查验健康码。所有赴华乘客均须在值机现场登录健康码申请系统展示健康码,不接受截屏图、打印版等其他健康码展示形式。

 3、驻日使领馆核发的健康码仅供在日本机场值机时使用。有关入境地海关检验检疫、隔离观察、健康码等措施,请询入境地主管部门。

 (六)关于疫苗接种

 1、目前中国政府未强制要求赴华人员必须接种疫苗,但是强烈建议所有符合要求的群体接种疫苗。未接种疫苗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亦可获得健康码。

 2、已接种疫苗乘客必须在完成疫苗(基础针)全程接种14天后再进行各项检测,否则无法获发健康码。加强针无须满14天。

 例如:您的接种证明显示于3月10日完成疫苗第二剂接种,请于3月25日(含当日)后再进行各项检测。早于3月25日进行检测,即使各项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亦无法获发健康码。

 3、关于疫苗接种证明

 (1)在日本接种:需提交日本政府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接种证明。如存在困难,请提交接种机构出具的接种记录书+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2)在中国接种:可在申码系统内“出国人员入口”处下载“国籍旅行健康证明”,或提交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接种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正规接种证明。如存在困难,请提交中国国内接种记录+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3)在第三国接种:请提交第三国出具的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的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二、特殊情况申请健康码要求

 (一)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确诊但核酸(PCR)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任一结果曾为阳性者(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血清IgM抗体阳性者除外),请按以下步骤申请健康码:

 1、申请预审

 进行1次肺部检测(CT/X光)和2次核酸(PCR)检测,

 将取得的肺部无异常诊断证明和2次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发送至使领馆指定邮箱申请预审。

 在使馆领区进行检测的,请发送邮件至使馆预审邮箱:hesuanjapan@163.com。在总领馆领区进行检测的,请发送邮件至相应总领馆邮箱申请预审。各总领馆预审邮箱请登录各总领馆网站查询。

 预审邮件标题须注明“姓名+护照号+国籍+申请预审”,邮件请预留联系电话并上传有效护照信息页。如因邮件标题等不符合要求导致预审遗漏,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预审各项检测须符合以下要求:

 (1)1次肺部检查+2次核酸(PCR)检测无须在指定机构进行,但须取得载有完整个人信息、采样方式(仅认可鼻咽拭子)、检测方法、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的检测报告。孕妇凭医院出具的妊娠证明,可不进行肺部检查。

 (2)上述三次检测时间均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的日期。肺部检查在提交预审前一个自然月内完成有效,2次核酸(PCR)检测须在提交预审前3日内完成、且至少间隔24小时。

 例如:3月10日提交预审,肺部检测须在2月11日至3月10日间进行,2次核酸(PCR)检测须在3月7日至3月10日间进行、且至少间隔24小时。

 (3)上述三次检测报告信息均须与申请人入境中国大陆时使用的证件信息一致,请勿使用日语假名或非入境使用证件信息。

 (4)预审自通过之日起一个自然月内有效,预审失效后需重新进行上述三次检测再申请预审。例如,3月10日通过预审,则该预审4月10日0时起失效。

 2、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

 通过预审后,使领馆会回复邮件通知,请按回复邮件要求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既往感染人员/密接人员/疑似人员/中转人员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

 3、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者,方可对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检测和健康监测的具体要求”进行后续的预检测、健康监测和登机前的交叉双核酸(PCR)检测。

 如预审通过后再次核酸(PCR)检测阳性,须完全康复后再重新进行上述三项检测,重新申请预审。

 如预审通过后,出现疑似症状,请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自我健康监测。如隔离时长超过预审有效期,须再次进行上述三次检测并申请预审。

 4、申码资料

 预审三次检测报告+《既往感染人员/密接人员/疑似人员/中转人员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通过预审邮件截图+普通申码材料。

 5、参考范例

 3月10日将符合要求的1次肺部检查+2次核酸(PCR)检测报告发往相应使领馆邮箱申请预审。假如3月11日收到通过预审的回复邮件,请按回复邮件要求自3月12日开始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身体状况无异常者,方可于3月26日进行赴华行程安排及预检测、健康监测和登机前的交叉双核酸(PCR)检测。

 (二)密切接触人员

 1、人员判定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为密切接触者。例如: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核酸检测阳性结果为准)的同行家属、同事、同学、同居人员等,均按密切接触者处理。

 2、申码要求

 密切接触者须自密切接触次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既往感染人员/密接人员/疑似人员/中转人员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期间身体状况无异常者,方可对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检测和健康监测的具体要求”进行后续的预检测、健康监测和登机前的交叉双核酸(PCR)检测。

 3、申码资料

 《既往感染人员/密接人员/疑似人员/中转人员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普通申码材料。

 4、参考范例

 如3月10日为密切接触日,则须自3月11日开始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身体状况无异常者,最早可于3月25日进行登机前第7天“预检测”并开始7天健康监测,3月29日-31日间进行交叉双核酸(PCR)检测,3月31日20:00前在线提交所有资料申请健康码。

 (三)疑似症状人员

 1、人员判定

 过去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的,视为疑似症状人员。

 2、申码要求

 疑似症状人员须自疑似症状出现次日起,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如实填写《既往感染人员/密接人员/疑似人员/中转人员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14天)》,期间身体状况无异常者,方可对照本通知“二、(二)行前检测和健康监测的具体要求”进行后续的预检测、健康监测和登机前的交叉双核酸(PCR)检测。

 3、申码资料

 同密切接触人员申码资料。

 4、参考范例

 请参考密切接触人员范例。

 (四)登陆船员

 1、申码步骤

 在日本下船后入境日本,拟乘直飞航班赴华船员,请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健康码。

 第一步:入境日本后即进行一次核酸(PCR)预检测。

 第二步:核酸(PCR)预检测呈阴性,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由船公司签署《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如核酸(PCR)预检测呈阳性,请遵循日方防疫要求积极治疗后,按照本通知“三、(一)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要求申码)。

 第三步:隔离闭环管理结束后,登机前3天内在两家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2次核酸(PCR)检测(间隔24小时)。

 2、注意事项

 入境日本后的核酸(PCR)预检测无须在指定机构进行,但须取得载有完整个人信息、采样方式(仅认可鼻咽拭子)、检测方法、检测时间和检测结果的检测报告。

 3、申码资料

 1次核酸(PCR)预检测阴性证明+《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交叉双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

 (五)中转人员

 1、驻日使领馆不为自日本出发经第三国或港澳台地区中转赴华人员审发健康码。因转机产生的滞留、遣返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2、所在国有直飞赴华航班的第三国(地区)人员,请勿通过日本转机赴华,驻日使领馆不为此类人员审发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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