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运输部在近期发布的船舶安全公告中提供了关于提交压载水报告表(BWRF)的最新指南。该公告适用于任何受压载水法规约束并开往加拿大港口、近海码头或锚地的船舶。加拿大《压载水法规》(BWR)规定,驶往加拿大港口、近海码头或锚地的船舶的船长必须按照指定的方式,向加拿大运输部海上安全与安保部门(TCMSS)提交一份完整的压载水报告表。

公告指出,所有船舶必须为其压载水舱提供一份压载水报告表,无论状况如何,即使船舶在加拿大管辖水域并不打算排放压载水也需提交。 

压载水报告表和相关文件的提交时间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如果在进入加拿大管辖水域之前的航段的持续时间少于24小时,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在进入加拿大管辖水域之前但不迟于从最后停靠港出发的时间提交。

2.如果在进入加拿大管辖水域前的航段的持续时间少于96小时但超过24小时,则至少在进入加拿大管辖水域之前24小时提交;或者

3.至少在进入加拿大管辖水域之前96小时提交。

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将正式填写的压载水报告表和所需文件以电子方式提交到下面指定的邮箱地址,并且必须在主题行中写明船舶名称、IMO编号、在加拿大的第一个停靠港的名称和预计到达日期/时间。

提交的文件需包括以下内容:

1.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所有页的副本,或同等文件;

2.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证书或其临时和补充证书所有页的副本;

3.TCMSS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证明。

压载水报告表提交后,船舶将收到一封自动回复的电子邮件消息,确认TCMSS已收到压载水报告表。船长或操作人员必须在每份压载水报告表副本提交后将其保留至少24个月。

公告还强调,船长有责任确保提供给TCMSS的所有压载水报告表和所需文件经过完整和准确填写。受压载水法规约束的船长如果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压载水报告表和相关文件,有可能使船舶受到行政管控,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检查、扣留、改道或驱逐出加拿大水域,此外,根据行政罚款制度,船长可能会遭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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