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索赔与理赔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理赔工作实践,我局组织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2020年修订版)》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2020年修订版)》进行了修订,已经中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导则(2022年修订版)》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2022年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印发之日前已受理的船舶油污损害索赔申请,按2020修订版理赔。印发之日及以后的船舶油污损害索赔申请,按2022修订版进行受理及理赔。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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