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五百九十六件现行有效海事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截至2009年11月30日)进行清理,现决定保留596件(见附件);未列入附件目录的海事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海事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596件有效海事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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