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一百六十九件海事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经对部海事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海事规范性文件(截止至2009年11月30日)进行清理,决定废止169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169件废止的海事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