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物权凭证啊。当然非常非常的重要。

在启运港,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在运输过程中,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在目的港,提单是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的契约证明。然而,因为一票货物只能签发一套提单,而提单同时又是可以转让的单据,所以提单一旦遗失,对外贸业务的开展影响极大,可能导致卖方无法结汇,买方无法提货。重要性不言而喻!

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由于只有凭提单才能提取货物,因此在国际贸易中,特别是在FOB、CFR条件下,提单具有重要的意义,被认为是货物的代表和象征。

然而,因为一票货物只能签发一套提单,而提单同时又是可以转让的单据,所以提单一旦遗失,对外贸业务的开展影响极大,可能导致卖方无法结汇,买方无法提货。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增长,这种丢失的情况近来在外贸公司中不断发生。

那么提单丢失后应如何应对呢?

提单丢失后应如何应对?

1、提单丢失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联系货代或者船公司,其实也应该通知一下收货人。

2、要在市级以上的报刊连续三天登报,声明提单已经遗失。

3、船公司会开具提单遗失保函,根据要求填写提单号,箱封号等信息,加盖公章正本寄回船公司。

4、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押金。提单丢失,船公司一般会要求押金是货值的2-3倍,扣押时间是一至两年。这个数字和时间也不是一定的,可以协商,这时候就非常考验货代了。

5、报刊声明加遗失保函,连同协定的押金,在货代的见证下,和船公司签收押金协议,一式三份。

6、如果此时货物尚且还要一段时间才到港,船公司会重签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到港,甚至超出免箱期和免堆期,那么为了避免高额的港口杂费,可以让货代帮忙申请,能多免费一天也是好的。另外提单就不要寄正本到国外了,选择电放提单节省时间。

Tips

整个过程都应该保持信息畅通,实时更新动态给收货人,安抚好他的情绪,也让他放心。

如此看,小小一份单据,丢失的后果是真的很严重。新闻经常会听到货车、仓库等失火或失事,把寄送给客户的提单丢失或销毁,后续的流程真的很伤脑筋。尤其是因为人为原因丢失的提单,因为程序繁琐,会导致客户无法收货,严重延误客户的安排,直接影响到与客户的关系,处理不好直接失去重要客户,得不偿失!所以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一定要小心寄存提单。

给货主的建议:

1.一般提单是出三份正本,尽量留底一份,以防寄单丢失。(提前跟客户沟通好留一份正本提单为底,寄给收货人两份正本,一般目的港一份正本提单就可以清关了)

2.电放提单,速度快而且安全。一定要寄正本的情况下,选择靠谱的快递。

3.提单丢失或者销毁后立即向货代和船公司了解解决方案和流程。

4.尽快提交押金(或者保函)和相关文件,申请做电放提货,避免目的港超出免柜期产生额外柜租。

5.如果是快递原因,提交相关费用收据给快递公司向其索赔。

一般提单丢失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出口商控制下丢失。

2、出口商将单据送交开证行后,在开证行丢失。

3、开证行交单据交由快递公司后丢失。

4、快递公司送达议付行后丢失。

5、议付行送交收货人后丢失。

在第1和第5两种情况下,应分别由出口商和进口商自负其责;在第2和第4两种情况下,则应由开证行或议付行负责;问题是丢失往往发生于第3种情况,依现行有效的邮政法规,邮政部门仅承担十分有限的责任。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解释:在CIF、CFR和FOB条件下,卖方均必须自负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运输单据。据此推论,单据丢失的风险一般应由卖方承担。

承运人为确保自身的权益要求收货人在无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担保提货,而且要求由银行提供担保。

提单在不同情况下的丢失,各个方面所负的责任也各不相同,但是这是后话,在提单丢失之后,首先还是要如下措施加以解决,减少出现风险的可能性。

1、及时通知有关船公司及其代理。在此种情况下,船公司及其货运代理负有谨慎处理的义务,不能再仅凭提单持有人持有正本提单即放行货物,而应要求提货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取得提单是善意的。例如,背书是否连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支付了合理对价?承运人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将提单项下的货物提存,解除对货物的责任。

2、及时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一则可以确保提单项下权益不受侵犯;二则可以解决保证金长期滞压的问题。因为一旦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在该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均属无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费用较低,律师费也较低,催告期满(一般为60天)即可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一般而言,单据丢失不应影响压港,因为收货人有义务收货并不能据此拒绝卸货;承运人同样不能以收货人无正本提单为由拒绝卸货,尽管其有权拒绝放行货物。

4、邮政快递公司应负何种责任,目前的法规赋予其几近免责的待遇;是否可以通过投保邮政快递风险保险来转嫁损失,目前保险公司似乎倘未开展此项保险。

5、银行出具保函只要保函措辞具体全面,一般不会有风险。涉及大额保函,最好请法律顾问把关,因为实践中确实有不少银行保函无效的先例。

6、申请无单放货若提单在托运人结汇后丢失,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到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手中,因此一般不需要重新签发提单,承运人的义务是将货物交与善意的提单持有人。根据不同的情况也应作不同的对待:

在记名提单下:承运人在收到收货人的公司保函和发货人同意将货物交给收货人的书面保证后,可以将货物交给记名提单的收货人。
在指示提单下:如卸货港代理在接到收货人由于提单丢失而不能凭证本提单提货的请求后,应要求收货人出示原承运人所签发提单正本/副本影印件、商业发票、商业合同和装箱单等单证以审核提货方是否为收货人。卸货港代理同时应要求收货人提供由一流银行签发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格式保函,同时,卸货港代理应请装货港代理联系提单上的发货人,取得发货人同意在此情况下将该货放给提货人的书面保证。

在不记名提单下:具体做法参照指示提单。如收货人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后,可将保函退还给收货人。如收货人不能将全套正本提单交回,则原则上无限期保留保函。如收货人提出返还要求,卸货港代理应根据所在国法律保留一个最低期限。国内港口建议需要保留6年。在提单丢失后,无论何种情形都要立即联系船公司以控制货物。这样才能减少损失,同时也不回损害收、发货方的权利和权益。

装船单据在快递中丢失,往往造成收货人在目的港无法凭正本提单提货,实务中一般是由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或由承运人补签一套新提单供货方提货及结汇使用,或由出口方授权承运人电放;但上述三种情况下,承运人通常均要求货方提供可靠提保;

目前船公司往往要求出口商与其开户行联合提供担保,担保时间为一年、三年、六年不等。银行出具担保一般均要求出口商交付保证金,如果金额巨大,将巨额资金压三至六年不动,对出口商将产生巨大压力;若提单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出口商将面临钱货两空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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