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的大力建设,长江干线2808公里航道已经全面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航道标准,实现了高等级航道的全线贯通。

2月15日,长江航道局局长熊学斌对记者介绍道,去年12月,随着上游宜宾至泸州段二期航道整治工程通过交通运输部的竣工验收,长江最后一段航道的最低维护水深也达到了2.7米,正式升级为三级航道。根据国家内河航道等级评定标准,三级或三级以上航道都属于高等级航道。

目前,长江武汉以下航道最低维护标准达到国家一级航道标准;武汉至重庆段航道最低维护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航道标准;重庆至宜宾段航道最低维护水深达到国家三级或三级以上航道标准。

根据目前航道尺度推算,长江下游江苏太仓以下常年可通航5万吨级海轮;南京以下常年可通航3万吨级海轮;芜湖以下常年可5000吨级船舶,季节性通航2万吨级船舶;武汉以下常年可通航3000吨级船舶和万吨级船队;宜昌以下可常年通航2000吨级船舶,季节性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宜宾以下可常年通航1000吨级船舶,季节性通航3000吨级船舶。

熊学斌表示,长江干线航道目前虽然都已经达到了国家高等级航道的标准,但三级和二级航道占的比重还很大,很多航段刚刚跨进高等级航道的门口,仍需要继续进行系统整治,以保证航道等级的稳定性,提高航道通航的保证率,提升长江一站式运输的通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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