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上市近17年的*ST长油将于今年6月份从上交所摘牌,这意味着*ST长油将成为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以来,上交所第一家因财务指标不达标而退市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成效初显。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央企退市第一股”,*ST长油退市的示范效应较大,显示出监管层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但也应同时看到,在众多利益体面前,A股退市难的情况仍然存在,要解决这一难题,还需严格执行现行的退市制度,强化退市规则,细化退市指标,鼓励主动退市,让欺诈发行、瞒天过海上市的公司强制退市。

推进自主退市

还需配套规则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退市制度,随后证监会称将要认真贯彻工作部署,逐条逐项分解工作。

市场猜测,在“入场口”新股发行改革已经逐步推进的情况下,作为“退场口”的退市制度有望迎来新的政策部署。

尤其当*ST长油宣布步入退市通道时,投资者终于看到了退市制度改革的成效。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放在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ST长油案例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政府将不再为类似绩差企业埋单。目前我国不少行业都存在产能过剩问题,不少上市央企都面临转型。在这一轮改革中,资本市场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然而,退市制度改革之路要走得更远,还需铆足力进行更多的突破。

自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沪深交易所分别修订了相关退市规则,除了增加数项退市指标以外,还设立了风险警示板,并规定退市公司可进入股份转让系统,将B股纳入主板退市制度规范范畴等,可见,监管层推进改革的决心之大,制定的措施和办法涉及面之广,但现实情况是,新规发布至今,仅有*ST炎黄、*ST创智两只ST股退市,其余ST公司仍通过重组等手段,延续“不死鸟”神话。

这已经成为了中国资本市场退市机制运行多年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从2001年退市制度实施到现在,共有70余家公司退市,其中,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上市公司不足50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不足2%,与境外成熟市场动辄6%甚至是8%的年退市率相比,差距不小。

据了解,仅1995年至2002年之间,美国三大股市总计退市7000多家,其中,主动退市约占一半,而我国这十多年来,主动退市的企业寥寥无几。

基于此,监管层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推动存在退市可能或需要的公司在法律、规则框架内主动退市。

按照《公司法》来说,上市公司选择主动退市并没有过多的法律障碍,但主动退市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程序正义”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金公司分析师王慧表示,有效的自主退市制度会赋予一些价值被低估的企业以私有化等资本运作权利,同时维护市场公平,需要注意的是,建立自主退市机制的核心是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根据成熟市场经验,上市公司自主退市容易伤害到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需要为自主退市建立统一适用的规则,既保证退市有序进行,也要保障中小股东的权益。

为了推进主动退市,证监会在去年年底明确了借壳上市条件,即借壳上市条件等同首次公开发行标准,让此前一味“保壳”的ST类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失去了卖地、卖资产续存的意义。王慧指出,这将有助于削弱本不应存在的壳资源的价值,而有效退市机制的建立将使保壳难以操作,从而加剧壳资源的贬值步伐,并打击内幕交易,在新的退市办法还没出来之前,严格执行现有的退市制度和相关规则,可以及时扫清不属于资本市场的投资标的。

公司规避退市操作多

退市指标需更细化

有市场人士指出,目前的退市制度仍过于仁慈,难以让市场形成真正的淘汰机制,完善退市办法势在必行。

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也曾表示要继续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常态化的退市机制,在现有基础上细化出多样化的退市指标,考虑股票价格因素、公司业绩因素等,而欺诈发行、瞒天过海上市的公司,必须强制退市,退市同时发行人还须赔偿投资者,保荐机构也要负连带责任。

对于退市指标,国都证券分析师肖世俊表示,在2012年证监会发布退市新规之前,“连续三年亏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我国股票市场上衡量退市与否的最主要指标,而诸如股票交易量、成交价格、流动性等市场化指标则长期缺席。以“连续三年亏损”作为退市指标,给了上市公司较大的操作空间。在主营业务深陷危机的情况下,公司完全可通过其他各种方式来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随后的改革,沪深交易所在退市指标方面均加大了力度,沪市引入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和市场交易等退市指标,深市则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指标,并增加了追溯重述、非标准审计意见等相关退市标准;同时,新增了股票成交量、成交价格两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但实际约束率仍然有限。” 肖世俊指出,以目前创业板公司退市条件之一的“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为例,上市公司可通过每20天拉高一下收盘价而规避退市红线。

他指出,可以引入多元化的退市指标,除了现有的可量化的数据外,还可以将上市公司内控情况、治理水平纳入退市参考范畴。

从其他交易所的退市规则可借鉴相关经验,香港创业板规定,如果市场的完整性及声誉已经或可能会因买卖发行人的证券而受损,交易所可暂停发行人的证券买卖;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其实包括了“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以及“纳斯达克资本市场”,无论其中哪一个市场,其采用的非数量退市标准,都有对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而且即使在低层级市场,其非数量退市指标也与高层级市场一致。

据悉,监管层正在研究重大违法退市的标准、情形、程序,此外,退市公司的后续配套安排,包括退市后的并购重组、重新上市等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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