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瞿祥涛 实习生徐雨辰 通讯员马日福)7月29日,记者从湖北省港航局获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日前出台,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步入快车道。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强化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六中心、两体系”,即综合交通运输中心、多式联运中心、高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金融中心、对外开放中心、产业集聚中心、绿色航运体系和应急救助体系。

围绕上述总体定位,“十三五”期间的具体目标也被确定。《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集装箱港区、临港综合保税园区、航运交易所为主要依托的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阳逻集装箱港区成为长江中上游最大集装箱港,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阳逻园区成为港口、物流等国际化贸易服务区,武汉航运交易所成为提供航运交易、人才培养、融资租赁、保险等高端服务的中心。

为此,《实施意见》确定了一系列重点支持措施,包括:

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从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3-5亿元,转贷武汉市支持武汉港发集团用于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十三五”期间,调整优化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结构,将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由“十二五”期间的每年5亿元,提高到每年10亿元,武汉市财政每年配套3亿元,用于支持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

“十三五”期间,对进出阳逻港的集装箱车辆,武汉市内道路通行证许可给予支持,给予ETC通行费优惠。

武汉市政府、湖北省口岸办等部门,在今年内争取国家批复设立武汉新港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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