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收购广州振华持有的深圳三鼎43%股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与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修订)》,拟以人民币25,817.67万元的价格收购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43%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过往12个月中,没有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须与本次交易合并计算。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于2016年10月21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能源”、“本公司”或“公司”,曾用名“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中海发展”)与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振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修订)》(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广州振华收购其持有的深圳市三鼎油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三鼎”)43%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5,817.6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海盛”)持有海南海盛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盛”)100%股权,海南海盛持有广州振华80%

股权,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振华20%股权。

鉴于:

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持有中海海盛8.91%股权及持有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

2、中海海盛正在实施向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出售若干公司股权(包括此次出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过往12个月中,没有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须与本次交易合并计算。由于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才汇街四号之104房

法定代表人:蒋飒爽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陆百零叁万元整

主营业务: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装卸搬运;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内贸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运输;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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