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中期股东应占利润同比增29.2%至15.5亿元
青岛港发布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业绩,该集团期内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7.85亿元,同比增长16.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亿元,同比增长29.2%。每股基本收益为0.31元,不派息。
公告显示,期内收入增长主要是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金属矿石、煤炭及其他货物处理及配套服务和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板块收入增加所致。
此外,期内集团实现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5.11亿元,同比增幅为28.1%,主要是来自于集装箱处理及配套服务、液体散货处理及配套服务板块投资收益增加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