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基金带动社会投资作用,支持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项目建设,近日,广东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合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省级现有15项政策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实施意见》要求,清理收回广东省绿色发展基金等四类基金,并整合组建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四项基金。

《实施意见》指出,对尚未设立、资金投放进度慢、可由社会资本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基金,收回财政出资,不再按原计划增资,避免财政资金沉淀。一是停止设立广东省绿色发展基金,不再安排预算,撤销广东省低碳发展基金,收回财政出资。二是中止设立广东省环保设施建设基金、广东省港航建设发展基金,将财政出资收回用于新组建的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是撤销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将财政出资收回用于新组建的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四是退出广东省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收回财政出资,将基金转由社会资本市场化运作。

《实施意见》还提出,对投向领域相近的基金进行分类整合,经清理整合重新组建四项基金。一是组建广东省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整合广东省(人保)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广东省环保设施建设基金和广东省港航建设发展基金,合计财政出资170亿元,主要投向于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利、环保、城建、新区建设、绿色发展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及配套产业项目等。二是组建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整合广东省科技创新基金(不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广东省创业引导基金、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合计财政出资71亿元,主要投向于重大科技专项领域、行业区域科技创新,重大关键技术、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初创企业投资以及基础理论研究等。

三是组建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整合广东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广东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广东省科技创新基金(即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基金)、广东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合计财政出资100亿元,主要投向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产业投资及配套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国企体制改革创新等。四是组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主要投向于具有一定规模和赢利能力的农林渔业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平台运营公司或准经营性农林水渔产业发展项目等。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基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基金的组建架构、投资运作、规范管理、考核约束等制度,明确基金整合后的管理体制。比如,到2017年底,对已拨付财政资金中实际投资(以签约为准)比例不足50%的基金,收回已拨付财政资金的40%。对未拨付的财政资金,不再按原定计划增资。对一定期限内未完成基金设立的受托机构、未完成出资的托管银行,严格按规定取消受托资格、托管银行资格,并在今后承接政府业务时相应惩戒。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省级财政共出资设立15项政策性基金,通过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15项政策性基金省财政计划出资375.3亿元,基金总规模(含财政出资额、拟募集社会资本额)2648.3亿元,撬动各级财政及社会资金投入基金2273亿元,财政资金平均放大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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