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晚,中国船舶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八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外高桥造船36.2717%股权和六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中船澄西12.0880%股权。

公告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富天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为“交易对方”)等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36.2717%股权;购买华融瑞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12.08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等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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