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促进水路货运业装备提升资金扶持补助办法》近日出台,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水运企业以及新增运力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扶持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补助分为两种,一是对一定规模的运输企业进行扶持补助;二是对新增运力的企业进行扶持补助。”三水区交通运输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路货物运输企业自有佛山市三水区籍单艘载重1000吨以上运输船1艘以上(含1艘),且企业年货运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规模运输企业,按规模运输企业年度经审核确认的货运营业收入总额的1%给予扶持补助资金,单个企业扶持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对于新增单船500载重吨及以上运输船舶(不含砂船)的三水水运企业给予扶持补助。具体条件为:新增船舶为新建或从外省市购置,船舶船龄在10年以下(含10年);新建船舶为申请年度内企业新增的自有运力(船舶所有人与船舶经营人一致),并领取船舶营业运输证; 申请年度内企业总自有运力净增加500载重吨以上,新增500~1000(不含1000)吨船舶扶持补助20万元/艘、1000~2000(不含2000)吨船舶扶持补助30万元/艘;单个企业扶持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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