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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控制区减排效果明显 一年降硫6.9万吨

“目前,陆上污染源的减排潜力已经很小了,但水运行业还有很大的减排潜力,这也是要进一步控制港口船舶污染的原因所在。我国对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的治理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为了控制船舶污染的排放,交通运输部在污染控制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方面都开展了大量工作。”李悦介绍。

据了解,我国首个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排放控制区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在沿海地区分步实施。

“目前《排放控制区方案》取得了显著的减排效果,在2017年减少的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高达6.9万吨和0.8万吨。”按照该《排放控制区方案》规定,排放控制区内的核心港口和所有港口分别于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船舶应在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小于0.5%的燃油。据悉,长三角控制区提前在2017年9月1日就在控制区内实施了更换低硫燃油的措施。

相关专家介绍,排放控制区在上海地区实施效果好,改善了上海地区的空气质量。

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处长杨立新说:“《排放控制区方案》得到了有效落实,海事部门对换油情况的抽检违规率仅0.624%。上海外高桥港附近的宝山监测站的数据显示,其2017年二氧化硫浓度下降比例也明显高于全市二氧化硫平均下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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