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服务网CNSS讯 2017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巴黎备忘录(Paris MoU)在与东京备忘录(Tokyo MOU)共同开展了包括ECDIS在内的以航行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大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期间有47艘船舶因航行安全缺陷而被滞留,占滞留总数的32.2%。

3个月期间,共进行了4288次CIC检查,检查船舶4217艘,滞留船舶146艘,平均滞留率为3.5%,其中涉及航行安全方面缺陷而滞留船舶,占检查总数的1.1%。

从船型分布看,因航行安全缺陷滞留的船舶中,滚装客船的滞留率最高(5%),其次是商业游艇(3%)、普通货船/多用途船(2.2%)和近海供应船(1.9%)。部分船型没有因航行安全方面缺陷滞留的情况。

据悉,此次CIC检查期间共有来自87个船旗国的船舶接受了检查,其中63个船旗国(72.4%)没有发生因航行安全方面缺陷而滞留的情况,而因航运安全缺陷被滞留的船舶中,数量最多的来自如下几个船旗国:巴拿马旗(9艘);马绍尔群岛旗(4艘);俄罗斯联邦旗(4艘);多哥旗(4艘)。

  

此外,CIC调查问卷显示,当被问及船员是否熟悉舵机应急操作设备时,回答“是”的为99.2%,当被问及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传输信息是否准确时,98.8%的回答为“是”。对于航次计划是否覆盖整个航程,3.7%的回答是否定的,问及ECDIS是否有适合计划航次的更新软件并有备份装置时,2.4%的回答“没有”。

检查报告总结道,此次CIC集中大检查结果充分表明,在对SOLAS公约第五章中关于航行安全有关要求进行检查时发现,整个行业已经能够很好地遵守国际船舶航行的相关规则。

换而言之,此次集中大检查中,航运安全方面缺陷率为1.2%,这个结果总体上是令人满意的。

来源:Paris MoU

编译:海事服务网CN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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