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推广LNG动力船的过程中,加注站与船舶使用无可避免地陷入“鸡和蛋”的纠结之中,一方面,船舶建造方、经营者认为,加注站铺开是LNG动力船真正大规模下水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港口及其他相关方则认为,在LNG动力船舶广泛使用之前,不能贸然建设加注站。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继续推动水运绿色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

2013年,交通部曾发布过一则关于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LNG)的指导意见文件。时隔五年,新版意见稿明确了更多、更详细的主要任务,也制定了更为明晰的推进目标。

意见稿从完善LNG码头布局规划、提升加注供给能力、推进LNG动力船舶应用、深入推进LNG在港口的应用等多方面进行了规划设计,并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完备的水运行业应用LNG标准规范体系。

事实上,鼓励LNG应用主要集中在LNG动力船方面,从配套方案不难看出,完善LNG码头布局、提升加注供给能力都是为了推广LNG在船舶运营上的应用。五年来,中央和地方都在政策层面给予了LNG动力船的发展支持,但目前其总体规模尚小,未达预期。

相比使用普通柴油的船舶,LNG动力船在降低碳排放和氮排放方面优势明显,而且几乎没有硫和PM的排放,这使LNG动力应用成为交通运输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但在实际中,由于成本、基础设施、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原因,LNG动力船的发展情况并不乐观。

今年7月底,财政部发文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其中新增的品类便是纯天然气发动船舶,旨在进一步鼓励使用LNG动力船。不过,船舶与汽车不同,它主要由企业而非个人运营,是否使用一款全新的船型,补贴与否在经济考量中只是一个很小的因素。

鼓励国企优先采用

此次意见稿在深入推进LNG动力船舶应用的过程中,提出要加强引领示范作用,鼓励中远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等大型国有航运企业在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等航线上优先采用LNG动力船舶。

此外,意见稿提出,有条件的交通运输系统所属支持保障船舶、公务船舶应优先采用LNG动力,并鼓励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等已有试点项目继续深入推进,形成更大带动效应。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大部分LNG动力船均集中在长江流域,意见中提及的京杭运河江苏段水运应用LNG综合示范区项目,是我国水运行业应用LNG3个首批试点示范区项目之一,按照规划将新建300艘LNG动力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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