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海事系统该放弃征收港建费吗?
有位海运圈的热心朋友抱着对中国海事事业的热爱,经过自己的专业思考写就一篇《交通海事系统该放弃征收港建费吗?》的文章,小编情不自主要分享给广大海运圈的朋友,也希望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
交通海事系统该放弃征收港建费吗?
2011 年 10 月 1 日是国庆日,举国欢腾。那天也是海事系统的大日子,自那天起,海事系统肩负了一项重要使命,原由全国港口企业征收的港口建设费,转而由交通部海事系统负责征收了。海事系统是如此热烈地盼望这项职责的到来,就如同家徒四壁的贫困人家要迎娶一位明眸善睐,进退有度的大家闺秀。为了迎接这项新职责,海事系统不要求增加人员编制,不要求增加经费。
半年后,交通部新任部长杨传堂走马上任,成了交通海事系统的新主官。他不久即向海事系统提出了“革命化、正规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不知他当时是否知晓,在他到任半年前,海事系统在“两不前提”下接受规费征收的新使命是否符合“革命化”的要求。2011 年以来,海事系统征收港建费的成绩单亮瞎了很多人的眼,成了那些年海事沉郁天空难得的一抹亮色。2011 年前,全国征收港口建设费约 90 亿,2012 年在费率下降 20%的前提下,海事系统即实现征收额 170 亿,此后港建费征收额逐年提升。2016年,海事系统在江苏某港开会总结“在费率下调 20%的前提下,增幅接近 90%”。2017 年港建费征收已经接近 220 亿。自 2011年,海事系统已经累计征收超过 1000 亿,对于交通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而言,这个钱袋子不算小。
2011 年,财政部和交通部曾发文明确,港口建设费的性质是政府性基金,《港建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施行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目前,港建费征收政策面临到期,港建费何去何引发议论纷纷。
国家正在推进两税合并改革,非税收入也将由国税总局统一负责征收。港建费征收事务的主管改为国税总局是大概率事件。一方面要考虑国税总局如何接受港建费征收业务,另一方面要考虑港建费的政策是否到期终结,近期涉及港建费的“劳心”事儿挺多。
港建费和海事系统结缘有日,“七年之痒”期都过了,感情与日俱增。对待下一步的改革,该是什么态度呢?积极争取,坦然处之,还是冷漠拒绝?这件事关系交通海事的长远发展,关系国家水运物流管理的长远发展,不能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