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优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举措清单》,再次通过压缩审批办结事件,简化审批办理流程,减少审批申报材料等进一步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优化。

交通运输部表示,为把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确定 的“五个为”“六个一”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特此发布此清单。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内部审查工作细则,修改许可服务指南,修订许可文书。要做好实施效果评估和总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优化实效。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报部。

  航运相关优化行政审批工作项包含如下:

  压缩审批办结时间项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有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船员服务簿签发审批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中,将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审批,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各工作日。将无处安承运业务审批时限有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从事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业务许可方面,将外国籍邮轮从事港澳运输业务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

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运输许可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和拖航审批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专用航标的设置撤出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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