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外日前发布告客户书称,从今年10月15日起,将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限定类及非限定类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口岸进口。

东方海外在告客户书中表示:

为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中国政府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均于近期颁布公告或条例,对于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的现行监管制度作出调整。

根据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关总署于2018年4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12月31日起,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自2019年12月31日起,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同时,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应当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所规定的口岸进口,并办理报关手续。

进口者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时,应填写《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中的关区代码。该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的要求,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电器废物,除若干例外情况,均须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先申领废物处置牌照。任何人进、出口电器废物,须事先申领许可证。相关条文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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