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宣布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执行了吗?

全球船用燃料油0.5%m/m的硫排放上限将于2020年1月1日强制生效。航运业低硫环保时代大幕正式开启。

这项规定必将使航运业面临高昂的成本代价,为此,各大船公司决定,将额外增加的成本通过调整燃油附加费与供应链其他环节进行分摊,并于2019年1月1日起,以全新标准收取燃油附加费。

那么,各大船公司是否已经如期以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客户反馈如何呢?

据中远海运集运相关人士透露,该公司已于昨日(1月1日)开始征收燃油调整附加费,不过执行方式不尽相同(如欧线有的含CLS,有的未含),因此,初期需要加强与客户间的沟通交流,并作出详细解释。截至目前,客户反馈相对积极。

遵循公司整体原则,中远海运集运各航区结合各自进出平衡、单箱油耗等因素,独立制定了本航区燃油费收取方案,相关细则及费收标准,并且以营销指南、问答等方式予以发布。

ONE中国市场及战略客户营销部相关负责人称,从今年1月1日起,除美国线(正在美国海事委员会进行备案)外,其他全部航线都已经开始征收,其征收细则业已提交给备案机构。截至目前,大部分顾客都能够理解并给予积极配合。

达飞中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执行。1月1日,在大部分航线加征燃油附加费,1月3日,将在全部航线收取。

附:12大船公司新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中远海运集运

为积极应对燃油价格波动、合理补偿燃油成本上涨,中远海运集运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收取燃油调整附加费。该燃油附加费旨在真实反映燃油成本变化幅度,同时便于客户根据燃油价格测算相关物流成本。

相关燃油调整附加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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