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港航领域的合规成本

发生在港航领域的成本主要包括向提供服务的港口企业、船公司、船代、货代、堆场、理货公司等支付费用。向海事机构缴纳港口建设费,向港口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机构缴纳货物港务费,向港口经营人缴纳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对合规成本的定义,只有港口建设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3项属于合规成本范畴,其他由企业市场经营行为产生的费用,不属于合规成本的范畴。

2006年交通部《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2011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明确了相关费用的征收和使用。

港口建设费实行政府定价,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的货物,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港口辖区内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港口建设费80%部分上缴中央国库,20%部分缴入所在城市对应级次国库。中央分成主要用于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河水运建设、支持保障系统建设等,地方分成主要用于辖区内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以及航运支持保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货物港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具体负责维护和管理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单位向货方或其代理人收取,主要用于防波堤、航道、锚地等港口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港口设施保安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取得《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经营人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分别计收,主要用于保安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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