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集装箱制造业务需求逐渐回暖,但随着一场并购,行业格局恐生变数。新加坡胜狮货柜(00716,HK)公告,拟35亿至40亿元出售5家在中国境内的集装箱附属公司,业内盛传中远海发(601866,SH)将会成为胜狮货柜的最终接盘方,此前还有业内人士透露,中远海发已经完成了尽职调查,入主的可能性最大。倘若收购落实,中远海发将成为仅次于中集集团(000039,SZ)的全球第二大集装箱制造商。

针对上述传言,4月24日,中远海发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只是市场传闻,我们目前没有需要披露的东西,一切以正式公告为准”。值得注意的是,4月25日,中集集团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如若是真的,我们不希望看到这种状况发生,这对中集、对行业、对中远海、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都不是好事。而且,我们对价格也不能理解,胜狮市值只有31亿港元,过去多年都不怎么赚钱,换作中集,是不会出这个价的”。

是否涉及同业竞争?

中集集团与中远海发颇有渊源,不仅因为两者在集装箱领域的直接竞争,同时也因为后者母公司是前者的第二大股东。中集集团2018年报显示,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第一大间接股东是招商局集团,间接持股24.58%;由中远和中海合并而成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以下简称中远海)通过旗下中远海发等公司间接持股22.72%,为第二大股东。

如若最终胜狮货柜的集装箱资产花落中远海发,这将把其与中集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摆到台前。

早前,中远海发的董秘俞震曾对外回应称,两者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因为中远海发并非中集的控股股东,中远海发和中集集团的业务都非常多元化,“造箱”并非唯一,因此两者并不构成法律、法规界定的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而是纯市场竞争关系。

4月24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中远海发相关人士再次表示,公司并不涉及与中集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也非中集的控股股东。

不过,对于同业竞争问题,中集集团方面有着不同的说法。中集集团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中远海不是控股股东,但对中集这样股权相对分散以及没有实际控股股东的企业而言,中远海事实上拥有很大话语权和影响力,其在中集董事会拥有两个席位,与招商局集团董事会席位相同。另外,中远海旗下执掌集装箱制造的刘冲就是其中一位董事,中远海显然与中集构成同业竞争。

记者注意到,在中集8个董事席位中,招商局集团和中远海各占2个。其中,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王宏来自招商局集团,非执行董事胡贤甫来自招商局工业集团。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王宇航是中远海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非执行董事刘冲则是中远海旗下中远海发董事总经理。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告诉记者,对上市公司具有控制力的股东,如果其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相同,理论上而言,该股东就有利用控制力获取上市公司商业秘密并剥夺上市公司商业机会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他认为已经构成了实质意义上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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