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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电子提单应用平台的构架
  航运区块链电子提单应用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底层技术平台,航运活动的参与主体既是平台的使用方、参与方,也是平台的建设者和持有者。
  该平台以联盟区块链的形式存在,允许所有的参与主体建设平台的数据中心,这样参与主体的数据中心既是指令的生成单元,也是指令的存储单位,从而确保各种电子数据的可靠性、不可更改性,从而是各参与主体具有知情权和参与权,从而确保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1.提单生成:发货人拟定承运货物清单后,委托货代托运订舱,航运公司确定、装箱核对后依据发货人的要求签发电子提单,明确电子提单流转等特性,并生成相应的密钥,公钥由承运人掌握,私钥使用方主要有监管机构、银行保险机构、收货人,并根据预定规制明确不同使用方所能掌握的提单信息,从而保证提单的隐私性。提单生成后便在应用平台上公示。
  2.提单监管:当货物需要质押时,发货人则可发出质押指令,系统根据规则生成金融机构的密钥,则承运人直接与金融企业产生联系,金融机构则具有了所有权和监管权;当收货人支付货款后则根据智能合约自动生成属于收货人的密钥,承运人与收货人产生联系,则货物支配权则由金融机构转移至收货人。
  3.提单交易:当提单需要交易时,发货人发出交易指令,经承运人则可确认指令并执行转让交易后,系统生成新的承接人的密钥,则货物所有权则发生了转让交易,承运人与新的承接人凭密钥建立了联系,其流程与提单监管类似。
  02电子提单平台的应用流程
  依托电子提单应用平台,可以实现电子提单的签发、流转和海运货物的追踪。
  1.发货人通过电子提单应用平台,向承运人发送货物运输内容、要求细则,并申请托运。
  此信息仅双方可见,并按时间序列存储在相关方及平台服务器内。
  2.承运人对发货人提出的托运申请进行处理,如果承运人具有相关的仓位和运力,托运申请符合承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则接受托运申请,平台将自动生成电子提单并发送送货人。
  由发货人确认并通知承运人。预提单信息主要包括发货人名称、收货时间与地点、货物说明、运输方式及班次等情况。此时电子提单预生成,提单信息仅双方可见,并按时间序列存储在相关方及平台服务器内。
  3.发货人向海关等相关政府部门发送电子提单,进行预报关报检,相关政府部门对相关单据进行预检,确认后将信息及相关证明传送给发货人和承运人,并按时间序列存储在相关方及平台服务器内。
  4.承运人在船边收到货物并装载后,承运人将正式签署电子提单,并自动生成发货人、政府监管、保险、银行等与电子提单相关方的私钥。
  发货人确认私钥后将拥有货物的支配权以及面向各类主体私钥的支配权,此时电子提单签发完毕。
  正式提单生成后将在整个应用平台进行登记,并按时间序列储存在平台及所有参与方的储存中心
  5.当需要通过银行结算或进行质押时,发货人将面向金融机构的私钥发送给相关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确认后完成货物的结汇或质押。
  当面向金融机构的私钥启动后,原发货人的私钥将丧失所有权功能,成为查询私钥,金融机构成为电子提单的持有人,货物支配权则转移至金融机构。此时整个流程信息将以时间序列存储在平台及所有参与方的存储中心,相关方则可以通过密钥获取提单的响应信息。
  6.提单原收货人向金融机构通过电子付款形式通过平台向银行付款赎单后,金融机构确认后,并将属于收货人的私钥发送给收货人,收货人确认后,则金融机构的私钥将丧失所有权功能,成为查询私钥。
  收货人私钥启动后,收货人取得对货物的支配权。此时整个流程信息将以时间序列存储在平台及所有参与方的存储中心,相关方则可以通过密钥获取提单的响应信息。
  7.当需要变更收货人时,由发货人或金融机构在平台上向承运人发出申请,承运人确认后发起电子提单收货人更改。整个流程的信息将以时间序列存储在平台及平台所有参与方的存储中心。
  8.当货物将要到达港口后,承运人向电子提单所标注的收货人发送取货指令,收货人输入私钥确定身份后接受取货指令,承运人随即为收货人生成新的通信私钥。整个流程信息以时间序列存储在平台及平台所有参与方的存储中心。
  9.当货物到达港口后,承运人向收货人的终端发送到货通知,双方通过电子指令确定提货时间和地点,收货人持私钥赴指定地点取货。私钥使用后随机失效。电子订单完成并自动公示,相关信息存储在平台及平台所有方的存储中心。
  来源:《新航运》杂志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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