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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由环保公益组织“天津绿领环保”主办的“全球限硫令下我国船舶减排的利好与挑战”主题沙龙在京举行,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部、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环境资源所、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等有关代表就我国如何落实船舶减排政策、提高监管效率以及航运利益相关方如何适应国际限硫令等话题展开了讨论。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0届会议决定,2020年1月1日起,全球范围内船舶使用燃油的硫含量不应超过0.5%,我国管辖水域也将同步实施。天津绿领环保公布数据显示,远洋船舶和沿海大型船舶使用的燃料油含硫量高,即使是含硫量为0.5%的低硫油,也是车用柴油的500倍。船舶燃料含硫量的高低,与二氧化硫及颗粒物的排放量显著相关;用含硫量为0.5%的低硫燃料替代2.5%的高硫渣油,硫氧化物的排放量可以减少80%。
  “船舶已经成为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已经不能忽视对船舶、港口污染的管控。”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政策标准研究部项目主管马冬说,“我们污染防治是阶段性的,我们目前关注硫,硫排放下降之后,我们下一步应关注的是油品质量和相关监管问题,一旦劣质调和油进入市场,将产生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后果也不堪设想。”
  据马冬介绍,随着船舶排放控制区的逐步实施,我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逐步降低。2015年,船舶排放二氧化硫78.8万吨、颗粒物11.9万吨,2018年船舶排放二氧化硫58.8万吨、颗粒物10.9万吨,降幅分别为25.4%和8.4%。然而,2018年氮氧化物排放151.1万吨,比2015年上升了24.5%。“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控制氮氧化物的排放。”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彭传圣说,“各地区、各部门控制污染物要从只关注限硫化物向限硫化物和限氮氧化物并举转变。
  此外,与会代表还就控制船舶污染排放措施进行了讨论。他们建议,加强部门协调,提高油品质量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立体监测网络,加强船舶污染联防联控,研究申请设立国际船舶排放控制区;加强技术创新,强化政策实际成效,增加新能源技术在减排领域的应用;加快应用遥测等船舶排放监管手段,提高对违法船舶的执法效率和惩罚力度,协同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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