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山东省率先试点内河货运船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有效保障船员自身权益,加快内河航运业发展。

日前,微山县昭阳街道新建村村民胡传成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成为全省首位以单险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内河货运船员。

船员胡传成:“如果在装货中,不管是水泥、石子还是沙子,船员工作当中,吊机、装斗容易伤到船员,有了工伤保险,心里也踏实了,也保障了安全。”

京杭运河纵贯济宁,船员数量众多。由于长期从事船舶驾驶、货物装卸、机舱值守等水上或码头作业,职业伤害风险较大。

为破解这一难题,济宁市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今年4月1日起,在山东省率先实施为期两年的内河货运船员单险种工伤保险试点。

试点突破劳动关系参保前置门槛,水路运输企业可为持证从业、无规范劳动关系的内河货运船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企业全额缴费、个人零负担,有效填补水上灵活从业人员保障空白。

航运公司负责人胡乾明:“现在办理流程非常方便,社保专员全程跟踪服务,帮助我们办理,如果船员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医疗和伤残待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韩超:“既化解船员职业风险、保障合法权益,又帮助航运企业降低用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为内河航运产业稳就业、促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试点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强化部门协同,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让工伤保险普惠每一位水上运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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