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1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德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陈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选举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2011 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予以表决。

2、利润分配议案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3、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提案,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 年3月30日上午9 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喜来登温泉度假酒店M3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4,526,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1.59%。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毅先生主持,部分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由于本次会议有新增提案,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2年3月7日和2012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和《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2]第1091号)。2011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4,419.35 万元,同比增长了7.29%;实现利润总额27,182.81万元,同比增长了12.83%;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0,605.43万元,同比增长了9.75%。基本每股收益为0.6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39%。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2]第1091号),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06,054,285.74元。按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641,105.4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413,180.25元,加上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268,562,301.64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现金红利122,85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125,481.89元。

本次会议同意2011年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7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9,828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42,588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76,011,078股)和中国海口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451,904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6,063,73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42,588万股。因此将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760万元。"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88万元。"

公司章程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2,7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76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58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588股,其他种类股0股。"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德云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坚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34,526,7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1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见2012年3 月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肖玲律师、张晋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海口分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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