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简述】:

2012年12月13日公告,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中昌海运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中昌28号船作价4500万元转让给上海镇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事件点评】:

中昌28号船属舟山中昌所有,产权清晰,根据舟山中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珍支行于2011年5月16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33100620110021255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中昌28号货轮设定抵押,抵押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抵押期至2013年5月15日止。除设定上述抵押外,中昌28号船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中昌28号船由广州造船厂于1985年5月建造完工,公司2002年7月作为二手船购入,该船用于公司国内沿海散装货物的运输。已计提15年5个月折旧,目前工况良好,运营正常。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昌28号船的账面原值为3943万元,已计提的折旧2264万元、摊销或减值准备0万元、账面净值1679万元。

出售中昌28号船是公司基于优化船队结构的发展战略做出的,近年来船舶制造技术突飞猛进,在航运市场上船舶有大型化的趋势,公司近年购置建造的多艘船舶,载重量更大,在经济性以及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更具优势,出售中昌28号船有利于公司优化船队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此次交易预计将使舟山中昌本年度的营业外收入增加约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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