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海航来说,旗下中国本土第一艘豪华邮轮海娜号,在韩国被济州地方法院扣留,这一事件发生的很突然,也着实很意外。海航旅业称,中国江苏沙钢集团旗下公司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海航船舶,导致海娜号近1659名游客及650名员工滞留韩国。9月15日,海航派出4架包机,前往韩国济州岛接回滞留旅客。

“由于济州岛机场夜晚宵禁,同时由于部分旅客表示希望继续乘坐邮轮回国,因此9月15日当天无法全部接回滞留旅客。9月16日,海航将继续派包机飞赴济州岛接滞留旅客回国。”9月15日下午6时,在海航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海航邮轮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长韩录海对媒体表示。

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表示,截至目前,海航为了接回滞留旅客投入成本已经超过千万元。同时他强调,韩国济州法院没有管辖权,无权扣留海娜号。

针对此次事件发生的导火索,即海航与沙钢船务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海航在发布会上并没有详细介绍。沙钢船务总经理张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海航集团以及相关的下属公司累计欠款沙钢船务约6500万美元,沙钢船务做出这样的选择是被逼无奈。

对此,有接近海航的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至于个中细节,他表示,在扣押事件发生当日,海航已经向外交部等相关部门通报了此事,应相关部门要求,在此时间节点上,海航不便就与沙钢的纠纷发表任何言论,当下首要任务是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

海航投入超千万元接回旅客

海娜号邮轮原定于当地时间9月13日下午4时由韩国济州开往仁川,在离港时,被济州地方法院扣留。此前,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该船。

据悉,海娜号被扣留后,海航立即将事件报告中国外交部、国家旅游局、驻韩使领馆和相关政府单位,并与韩国方面积极协调,确保游客境外权益,争取尽快离港。

海航旅业称,海航集团收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船舶进行解扣事宜,并于9月14日凌晨3时,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168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韩国济州法院以下班且适逢周末等借口,致使保证金无法及时支付至法院账户,邮轮无法解扣。

至此,海娜号旅客1659人及员工650人被滞留。9月15日,海航方面派四架包机前往济州接滞留旅客回国,包括海南航空两架A330和首都航空两架A320飞机,每架航班将连续执行两个往返。按照海航的计划,预计15日会将全部滞留旅客接回国。不过,在15日晚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海航邮轮游艇管理公司董事长韩录海表示,由于各种原因,所有滞留旅客在15日当天,不能全部回国。不过,在9月15日晚间18:30左右,海航又表示,已经加派第五架飞机执行任务。

“截至目前,海航为了接回滞留旅客投入成本已经超过千万元。”海航旅业董事长张岭表示,目前海航已经帮助约300名旅客通过卫星电话与家人取得联系。同时,他对滞留旅客表示了深深的歉意和内疚。

据了解,海娜号是中国内地第一艘豪华邮轮,全长223米,船身宽31米,最大航行速度每小时21海里。全船共有739间客舱,最多可容纳1965名游客,今年1月份在三亚首航。 海娜号以三亚和天津为母港,船上设施可以满足船上旅客各项生活和娱乐需求,被喻为“海上移动度假基地”。

与沙钢纠纷导致事件发生

谈到海娜号的被扣押,就需要提到海航与沙钢之间的经济纠纷。意外的是,在海航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事件的起因,海航相关人士并没有给予媒体更多解释。有接近海航的人士告诉记者,应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海航目前还不方便就此事进行表态,先做好旅客的安抚工作,再谈其他事情。

事件发生后,导致该事件发生的沙钢集团旗下沙钢船务颇为低调,只是发布了一份声明。沙钢船务称,2008年8月6日,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下属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注册地香港,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即沙钢船务出租一条好望角型巨轮给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担保函,该轮于2010年4月20日交给大新华公司,但大新华公司自2010年12月起开始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对此,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仲裁庭提交了仲裁申请。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决:大新华公司需要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师费用约700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必须履行担保责任。沙钢船务为此多次同海航集团沟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但海航集团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并于2013年8月底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

此次扣押海娜号,沙钢船务总经理张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海航欠款长达两年,公司此举也是被逼无奈。张洁强调,对因邮轮被扣押,而造成游客滞留济州岛一事,海航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不过,在沙钢船务发布的上述声明中,公司明确表示,如海航旅业不愿承担对旅客的应有补偿,沙钢船务愿意先行垫付旅客返回国内的交通费用。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游客,公司愿意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游客滞留问题。

公司同时强调,沙钢船务是一家于2004年在香港注册的航运公司,成立时,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拥有沙钢船务51%的股权,在历经2008年、2012年两次重组后,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已经不再拥有沙钢船务的股权,即沙钢船务已不再是沙钢集团旗下企业。

不应侵犯旅客人身自由

在海航与沙钢船务的经济纠纷中,孰是孰非,我们尚不得而知,但是,无论怎样,把普通游客的利益牵涉其中,终归是不应该的。

“先不管两家公司到底有怎样的瓜葛,纠纷的责任方在谁,此次海娜号被扣押一事已经侵犯了第三方的利益,侵犯了这么多游客的人身自由。”亿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亚飞向记者表示。

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记者,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侵害到了普通消费者的权益,这是不应该的。申请扣船都是有规定的,谁是谁非、怎么赔偿都是公司之间的事情,不应损害游客的利益。“该事件国内、国际影响很大,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国人去国外旅游,出现这样的事情,带来的国际影响是不好的。”

另有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海娜号邮轮在韩国被扣事件还在处理中,但无论沙钢船务与海航集团怎么做出积极表态、怎么采取积极措施,结果都是双输。扣留一艘载满游客的邮轮,实属罕见。两千多名国人利益受损,纠纷双方商誉损失难以估算。从国际影响上看,丢人丢到国外去,影响是非常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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