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2015年10月1日零时起,海事部门取消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船舶港务费在其中占据主要份额。青岛海事局积极对该政策进行宣贯并严格执行,有效减少航运公司企业负担,仅国庆七天假期期间就减免船舶港务费达478.7万元,涉及船舶606艘次。

船舶港务费是海事部门针对船舶在港口装卸货物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收费标准为:国轮每净吨收取0.25元,外轮每净吨收取0.71元。按2014年数据测算,全年进出青岛港各类船舶20.07万艘次,涉及货物3.44亿吨,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青岛辖区每年将减轻航运企业负担2.4亿元。对于企业减轻负担,开展良性发展、发展蓝色经济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