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泰山石化发布公告,根据具法律约束力的FTSD采购订单框架协议,FTSD已有条件同意,其将并将促使就自该协议生效日期起计1年内建造1艘半潜式钻井平台及2艘自升式钻井平台向泉州船舶下产品订单,价格将基于当时现行市价经公平磋商厘定。

FTSD采购订单框架协议经已于2016年7月15日生效,因此,FTSD须不得迟于2017年7月15日向泉州船舶下产品订单。

公告称,公司已与FTSD进行定期沟通并多次督促FTSD履行采购订单框架协议,但截至2017年4月9日,FTSD仍未给予明确的回覆。公司将继续督促FTSD及时履行其于FTSD采购订单框架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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