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利航业发布公告,就有关建议出售一艘名为“瑞勇轮”的船舶,根据协议备忘录,交易完成须待先决条件于支付按金后90日内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公告显示,由于达成该先决条件的限期已过,协议备忘录的各方亦无法达成任何进一步协议,根据协议备忘录条款,协议备忘录已失效。

因此,协议备忘录的任何一方不得就成本、损失、赔偿或其他向另一方提出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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