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航运与福建海运集团战略合作

4月24日,粤电航运公司与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海运)在福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航运公司副总经理赖锋贤、福建海运总经理吴良奇代表双方签署了航运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签署完战略合作协议后,双方还签署了协议落地的第一个合作项目:“东方盛”轮年度运输合同。根据合同,航运公司租入福建海运“东方盛”轮补充内贸电煤运力,租期至2018年底。

福建海运是福建省内注册的船种最全、运力规模及业务规模最大的海运企业,长期以来与航运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与福建海运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长期友好合作基础上,在船货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共享、船员劳务合作等多个领域进行全面战略合作,积极打造新时代航运企业合作的典范。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及运输合同签署主要通过双方在各自领域内的优势互补关系,进一步开展船货对接和船员劳务等领域的合作,构建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通过建立定期交流和沟通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研讨,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思路与合作模式,达到精诚合作、共创未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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