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大津重工”)及上海佳豪船海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佳豪船海”)通知,大津重工与佳豪船海、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船机”)作为联合卖方,与买方天津中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中睦”)于近日在天津市签订了《700吨自升式海上风电作业平台设计、建造及交付联合体总承包合同》,约定为天津中睦设计、建造并交付一艘700吨自升式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合同预估金额为人民币2.83亿元。

 上述合同中大津重工和佳豪船海的合同额预估为1.88亿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90%,上述合同船舶的交付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天海防务预计,根据项目进度,将对公司2020年、2021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本月9日,法院裁定批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天海防务正式进入重整执行阶段。

 重整投资人隆海投资、上海丁果提供约12.18 亿元资金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重整计划约定,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3年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天海防务股票;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的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天海防务累计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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