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境外公司签署4份集装箱船建造三方合同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或”公司“)公告称,其境外公司已签署4份集装箱船建造三方合同。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远洋已就通过现有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经航”)事项取得宁波市商务局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302202500465号)和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甬发改开放〔2025〕607 号),项目总投资额为119,400万元人民币。新加坡经航已完成新加坡当地的注册登记手续。

同时,根据公司投资建造船舶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并与中标单位的磋商沟通,新加坡经航已与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4份集装箱船建造三方合同,每份合同标的为1艘2700TEU(36,900载重吨)集 装箱船,每份合同金额为2.96亿元跨境人民币,4份合同总金额为11.84亿元跨境人民币。
前情提要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船队结构,拓展船队规模,持续加强公司航线服务能力,2025年4月28日,宁波远洋董事会同意公司或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投资建造4艘2700TEU集装箱船,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拟建造船舶的市场考察,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船舶建造厂商,签署相关合同等与拟建造船舶相关事宜。
2025年9月6日,宁波远洋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现有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新加坡)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全资设立宁波远洋(新加坡)经航有限公司,负责投建运营4艘2700TEU集装箱船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1.94亿元人民币,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投建船舶项目和境外公司前期设立及运营,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公司的全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