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上搜救应急常务副总指挥 钟振斌

(2017年7月6日)

尊敬的胡建斌常委,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海上搜救成员联席会议,主要是回顾去年我市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主要任务。一会,胡常委还要做重要指示,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通报2016年海上搜救工作情况,并对2017年市海上搜救应急的工作重点提出意见。

一、2016年海上搜救工作情况

2016年,在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搜救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认真履行国际海上搜救公约规定的义务,积极组织、协调、指挥我市搜救责任区海域的“两防一救”(防热带气旋、防止船舶造成海域污染;海上人命救助)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及各搜救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视救助遇险人员和船舶为天职,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改进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构建反应迅速、救助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搜救成员单位强化沟通配合,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开展海上联合执法、海上安全整治等一系列行动,我市海上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据统计,2016年度,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共计接报海(水)上险情12宗,涉及商业运输船舶险情4起;涉及渔业生产船舶险情9起(有一起险情是商渔船碰撞,所以船舶总艘数是13艘),共计造成76人遇险,成功救助75人,救助成功率为98.7%。成功处置了大亚湾口青州岛以南海域,南京籍货船“菊荣985”与汕尾籍渔船“粤海丰30211”碰撞事故,成功救助沉没渔船“粤海丰30211”上的全部9名渔民。

二是海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明显加强。各海上搜救成员单位积极加强自身建设,在搜救基础设施建设和搜救应急装备建设方面均有较大的投入,随着惠州海事监管基地、中央视频监控系统(CCTV)、搜救应急指挥系统、惠州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惠州海事局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惠州港溢油应急设备库等的建成投入使用,我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水平和搜救应急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三是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成效显著。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始终坚持“防抗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极端恶劣天气预警防范应对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市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成功防抗201604号超强台风“妮妲”、201614号台风“莫兰蒂”和201617号台风“鲇鱼”,组织船舶进港避风800多艘次,安全转移群众300多人次,没有发生因台风影响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四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针对海上原油、危化品等货物运输量不断增加、重大溢油事件风险持续增大等情况,各搜救成员单位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完善海上船舶溢油应急建设。按照我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设方案,不断完善船舶污染应急体系和推进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决策指挥平台的建设工作,为实现大亚湾水域溢油污染事故的有效监控和快速处置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是成功举办2016年惠州市海上搜救应急综合演习。

2016年12月22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惠州海事局承办的2016年惠州市海上搜救应急综合演习在大亚湾海域成功举办。演习首次模拟海上旅游观光客船遇险,大量游客在海上需要救援转移;演习采用无人机开展落水人员搜寻、船舶火灾火情监测和海上溢油应急监测等;演习邀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南海海巡执法总队所属“海巡31”轮及舰载直升飞机参与,首次采用海空立体大搜救模式开展演习,社会发反映热烈。

二、目前我市海上搜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各位领导、同志们,2016年我市海上搜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未得到解决。一是搜救应急协调能力有提升空间;二是小型船舶、渔船、小飞艇、“三无”船舶安全隐患突出,是海上险情多发领域,是搜救应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三是应急救助队伍还不能完全应对复杂、重大海上突发事件。当前,在缺乏海上搜救专业救援力量的情况下,我市海上搜救行动往往依靠海事、渔政、边防等政府公务船艇,以及港内作业拖轮等非专业搜救力量开展,这些船舶普遍存在吨位小、航速慢、抗风能力差等特点,不能满足我市海上应急搜救任务需求。四是海上搜救经费匮乏。目前,救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都是由参与搜救单位自己内部消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搜救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转,加重了部分搜救单位的经济负担,严重影响了参与单位的积极性,长期下去,必然会直接影响海上人命的救助效果,不利于搜救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五是搜救人员缺乏培训。目前海区参与现场救助的搜救人员包括社会搜救队伍专业水平不高,缺乏相关的专业培训,技能水平、应急反应能力与海上搜救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影响搜救效果。

三、2017年海上搜救工作任务

随着我市加快实施“海洋强市”战略,以及“环大亚湾新区”建设的稳步推进,临海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等涉海活动日益增多,海上污染风险日益加大,海上应急搜救任务更艰巨,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为做好下阶段我市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根据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主要从以下八方面做好今年工作:

(一)加强沟通,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海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各搜救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沟通配合,通力合作,健全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梳理和解决搜救联动中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推进惠州市搜救力量建设,不断增强快速反应和整体协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海上搜救水平,为惠州市海洋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海上安全环境。

(二)认真抓好海上安全重点整治,着力加强对高危行业海上事故的防范。要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总体要求,制订整治方案,抓好海上安全监管重点对象、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针对小型船舶、渔船事故多发的实际,下大力气加强我市小型船舶、渔船在台风、冬季大风和雾季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严厉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引导渔船配备集体救生设备,加大对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切实做好渔民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大海上综合执法力度,在事故高发时段集中力量,加强海上小型船舶和渔船安全监督检查,切实把渔船海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减少事故数量。

(三)加强演练,提升队伍实战水平。按照预案的相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海上搜救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能力,加强各海上搜救成员单位和船舶的应急联动能力,丰富应急力量的实战经验。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搜救人员的专业知识,与相关省市海上搜救中心进行交流学习活动。注重对经常参加应急行动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搜救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管理,完善“一案三制”建设(“一案三制”是指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对《惠州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修订完善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在完善我市海上搜救体制和机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全面推进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加强评估,提升事故报送水平。市海上应急搜救中心要做好海上搜救数据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全面、准确,并以季度简报的形式发送给搜救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要做好后评估工作,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搜救应急工作水平。

(六)加强宣传,提升水上安全意识。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使广大群众能学得到、听得懂、用的上,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应急能力。有关单位要加大对海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消除麻痹思想,提高海上的自防自救能力。

(七)完善海上搜救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海上搜救。设立惠州市海上搜救应急基金,对在搜救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对非专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所消耗的燃油、船期延误等给予一定的补偿,激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的积极性。

(八)加强海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岗位培训机制,积极组织业务交流活动,定期召开海上搜救工作会议,交流搜救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搜救管理体系和搜救经验,不断提升海上搜救队伍业务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更多涉海活动人员投身到海上搜救事业中来;建立健全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管理、培训、装备发放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搜救志愿者队伍在海上搜救应急中的优势,不断提高海上救助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海上搜救演练,切实提高我市海上搜救工作水平。

各位领导、同志们,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承担着“人命救助、环境救助、财产救助”的重要职责,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市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实现途径,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将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我市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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