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是商船船员公认的全世界最难航行的水域之一,其渔船密集、浓雾弥漫、会遇复杂、天气恶劣在商船船员圈内被认为是影响航行安全的四大危险因素。特别是禁渔期结束后,在沿海形成以北部湾、台湾海峡、舟山群岛、长江口、苏北沿海、成山角、老铁山水道等附近海域为集中的渔船作业区,尤以舟山和成山角附近海域为渔船最密集区,穿行于由南到北铺天盖地的渔船大军中,着实令商船船员头痛不已。2018年,农业农村部修订《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对渔船管理和捕捞许可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启动渔船分类分区管理,明确以底拖网禁渔区线为界进行渔船分区作业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渔船建造、购置、报废、船籍港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8年下发《关于渔船法定检验规则和建造规范(2018)》(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通过监管措施,规范渔船生产作业,减少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防损部船长曾先后对商/渔船船员就有关商/渔船会遇如何进行有效避让进行过技术交流,受访渔船船员分别来自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等省,从地域分布上有一定的代表性。交流中获悉,几乎所有的商船船长和驾驶员均表示会避免穿越渔船密集区,对于航行中经过遍及几十海里的渔船密集区而不得不穿越时,都会格外谨慎,不希望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发生碰撞事故。渔船船员则更加提心吊胆,担心被“大船”碰撞导致船毁人亡。当然这种调查意见反馈尤其是来自渔船船员的信息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无论是商船船员还是渔船船员对商/渔船会遇危险的共识可见一斑。

根据海事主管部门发布的中国水上交通事故情况分析,2016年,全国共发生9起死亡和失踪人数达5人以上的商/渔船碰撞事故,共造成80人死亡失踪;2017年,共发生一般等级以上商/渔船碰撞事故25起,共造成死亡失踪79人,渔船沉没17艘次。事故表明,由于商/渔船的大型化,致渔船群死群伤事故增强;渔船的机动性能增加,远海碰撞事故便增加,给救援带来难度;外籍船舶与中国渔船发生碰撞的事故日趋增多。

  碰撞原因

尽管国家海事和渔业主管部门对海上商/渔船会遇安全高度重视,商/渔船驾驶人员也深知碰撞后果的严重性,但不幸的是,商/渔船碰撞事故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防损部技术人员也曾参与调查沿海发生的商/渔船碰撞案件,搜集了很多一手资料。籍此,从外界客观因素的影响、商/渔船在驾管方面的疏忽和陋习三方面来分析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客观条件限制

一是,渔船分布范围广、数量多,经常出现渔船回波铺满整个雷达屏幕,渔船灯光照亮整个海面的情况,渔船集中作业区绵延几海里甚至几十海里,在铺天盖地的渔船中,商船很难彻底让清。

二是,渔场内渔船密度大,单拖、对拖、围网、流网、张网、绳钓等作业渔具复杂,商船防不胜防。

三是,沿海海雾浓度大、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严重威胁航行安全。

四是,沿海受台风和季风影响时间长,暴雨天气、大风浪中渔船特别是木制渔船不易被及时发现。

  商船驾管疏忽

第一,值班人员不足,疏于瞭望,目前仍然存在企业和船舶只安排一名驾驶员独立值班的现象。

第二,未采取安全航速,很少采用变速措施,大多只单独转舵避让渔船。

第三,缺乏经验,对于渔船显示的信号灯号型不熟悉,尤其是夜间对于渔船的各种灯光信号判断不准,或单凭渔船灯光的亮度而不是全面观测灯光的清晰度来判断距离。

第四,太过于依赖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进行避让,对于碰撞危险、避免碰撞的行动以及背离条款理解不够充分。

第五,未正确使用灯光声响信号,没有给予渔船足够警示。

第六,存在驾驶陋习,经常在近距离内采用自动舵进行避让。

第七,交接班不充分,特别是在夜间交接班时接班船员没有足够时间适应夜视。

第八,对于穿越渔船区没有把握的局面,心存侥幸而没有及时呼叫船长处理。

  渔船驾管陋习

1. 驾船水平参差不齐,仍然存在“抢过大船头,吃喝不用愁”的迷信思想。

2. 对避碰规则不熟悉,仅凭感觉进行避让。

3. 进行捕鱼作业时,忙于作业疏于瞭望及驾驶渔船。

4. 信号灯号型显示不规范,甚至存在夜间不点信号灯的现象。

5. 劳动强度大,在驾船时经常陷入睡眠,令船舶进入“自由航行模式”。

6. 很多渔船虽然配备GPS、AIS以及北斗定位系统,但是渔船与商船的沟通仍存在障碍。

  几点建议

基于上述原因分析并结合航海实践,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给予会员船舶几点建议。

首先,合理制定航行计划,航线设计上尽量远离沿岸。

其次,及时接收航行警告信息,尽量避开渔船集中作业区。

再次,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包括视觉、听觉、雷达等进行瞭望,在穿越渔船密集区域,可以视情况加派操舵和瞭望人员。

第四,采取安全航速,船长应指令轮机部船员全力配合值班驾驶员用车变速进行避让。

第五,充分理解避碰规则,尽可能采取“早大宽清”避让原则。

第六,积极使用灯光声响信号警示靠近渔船,值班驾驶员不要有夜间鸣放汽笛而影响船长和其他船员休息的顾虑。

第七,严格执行企业安全体系和船长夜航命令,及时呼叫船长上驾驶台指挥。

最后,夜间应特别留意淹没在渔船灯光中的其它商船的灯光信号,避免由于疏忽与其它商船形成紧迫局面甚至发生碰撞。

  总结提醒

商/渔船碰撞事故不仅使船员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甚至还会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威胁航行安全。后续处理不仅涉及人命、财产的赔偿,还可能涉及海洋环境污染治理和残骸打捞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事项,很多案件往往历经几年才能彻底结案。无论是商船船员还是渔船船员,其背后都肩负着各自的家庭,一次事故很可能会断送船员的职业前程,甚至毁掉家庭。籍此希望商船和渔船船员提高警惕,谨慎驾驶,船长应以身作则,严格要求,避免碰撞事故的发生。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同时特别提醒会员船舶,一旦发生碰撞或者疑似发生碰撞,船长应及时向企业及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搜救措施,以减少碰撞事故带来的损失。沿岸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无线电信号表查询,或直接拨打全国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作者单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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