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不明船舶在34°33′46″N/120°23′15″E处(距灌河口约20海里)起火。

处置

1、调派海事“海巡0616”前往事发海巡核实险情信息,并协调附近风电场运维船只立即赶往事发海域查看船舶火灾情况、搜寻遇险人员。

2、海巡艇抵达现场后在船上级周围未发现遇险人员,但渔船后甲板有6个煤气罐、随时有爆炸可能,救助人员立即利用船上消防泵对渔船进行灭火、冷却处理,防止发生煤气罐爆炸事故。

3、海事部门一方面发布航行警告信息、提醒过往船舶远离事发水域以策安全;一方面抓紧时间扑灭船上明火、对煤气罐等重点区域进行冷却。

结果:经过7个多小时的紧张处理、冷却,下午17时许现场救助人员克服船体温度高、失火渔船未知风险多等困难,登轮进行查看并进行带缆绑拖。目前,失火渔船已被安全拖带进港,事故具体原因仍待相关主管机关进行调查。

蹊跷:渔船上的人哪去了?经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尚未得到确切信息,请广大群众如有线索及时告知。

渔船起火的原因主要有:

1、没有做到专人值班,导致小火酿大灾;

2、电焊、切割作业引发火灾;

3、购买不合格柴油挥发爆炸引发火灾;4、使用液化气引发火灾;

5、烟头乱丢、电器线路老化以及物品堆放杂乱等。

如何防范渔船火灾:

1、要定期对渔民进行火灾安全演练,以应对各种火灾突发情况;

2、严格落实渔船编队生产制度,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及时自救互救;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超使用年限电器设备或已损坏电器设备。电器线路不能铺设在可燃物附近,应及时更换老化严重、接头松动以及漏电的电线,防止酿成火灾事故;

4、加强对生活用火和吸烟的管理,对液化气灶和液化气瓶要定期检查,用后及时关闭阀门。船员烟头不得随意丢放,不要在可燃物附近吸烟;

5、渔船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弹、黄沙箱等。

发生火灾险情怎么办:

1、第一时间了解火灾情况,是否存在施救的可能性; 

2、减速并调整方向,使失火部位处于下风;

3、移走火场附近的可燃物,用水冷却周围舱壁和甲板;

4、通过船上通讯设备及时向编队、附近渔船求救或拨打海上统一救助电话12395或95110求助。

来源:连云港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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