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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朋友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时,常常会受到天气、水位和环境变化的影响,加上部分船员自身操作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极易落水造成意外伤害,给自身及其家属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给家庭和船公司也带来极大损失。
  案例一
  2018年6月2日1947时许,“X”轮在长江#T5浮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210公里)维修期间,1名维修人员不慎落水失踪。
  案例二
  2018年7月13日1129时许,“L”轮在海力码头#3泊位(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113公里)停泊卸货过程中货物坍塌,导致1人落水失踪。
  案例三
  2018年8月17日0730时许,“HD”轮在浒浦浮吊区取水口上游(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70公里)锚泊避风时(现场东北风8-10级),1名船员在甲板上滑落长江失踪。
  案例四
  2018年9月9日1733时许,“W”轮在贵池水道#249至#250白浮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572公里)锚泊期间,1名船员在整理雨布过程中不慎落水失踪。
  案例五
  2019年3月18日0010时许,“H”轮在古老背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605公里)锚泊期间,该轮二管轮乘交通艇从岸上返回、停靠船舶系缆时不慎跌入水中溺亡。
  案例六
  2019年5月12日2300时许,“S”轮在宝塔水道#27停泊区(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360公里)停泊期间,该轮两名船员(夫妻)吵架,随即先后跳江失踪。
  案例七
  2019年6月6日2125时许,“K”轮在九龙码头(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340公里)停泊期间,该轮二副在跨档过程中不慎落水失踪。
  案例八
  2020年5月12日2202时,“Z”轮在常熟砂石临时过驳区锚泊时缆绳与他船缠绞,1名船员在尝试解脱时从船艏偏左侧落水失踪。
  案例九
  2020年6月7日2200时许,“J”轮上行至清溪场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525公里)时,船长和1名水手在驾驶生活艇准备上岸期间翻覆,水手自救上岸、船长失踪。
  案例十2020年12月29日0800时许,“CN”轮在鱼台过河标上游约300米靠北岸航道外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875公里)锚泊期间,船长在释放交通艇时因吊艇钩断裂落水死亡。
  常见的船员意外落水原因?
  1.安全意识不强
  在上下船、过档、舱外走动或驾驶生活艇时,部分船员朋友对临水、临空的危险性缺乏足够认识,没有穿着救生衣或救生衣未系紧、没有设置安全绳(网)、穿拖鞋从事舷边作业、生活艇未入水即上人或不平衡装载等情况时有发生。个别船员在甲板作业时对护舷材、缆绳、人孔盖等略高于主甲板且易被绊倒的设施设备缺乏警惕,盲目通过,导致被绊倒后落水。
  2.作业操作不当
  在封舱、舷外作业、清理杂物、维修设备时,部分船员朋友未根据作业位置、作业内容及危险程度确定合理的作业方式,盲目操作,最终导致意外发生。个别船舶装(卸)载货物时未对作业顺序、作业方式进行考虑,导致货物发生垮塌或移动引发船员落水。
  3.心理失衡引发过激行为
  有些船员朋友因为长期处于在船工作状态,远离亲朋,心理压力长期累积,再加上个人疾病、家庭琐事、冲突争吵等因素导致心理失衡,进而轻生。
  4.船舶管理不到位
  有些船公司未制定临水、临空作业操作规程,作业技能、安全意识等培训教育不到位,导致船员技能匮乏、安全意识淡薄;对所属船员缺乏人文关怀,未合理安排船员病(休)假替换。部分船长朋友未严格履行公司制度,未对船员临水、临空作业安排保护措施;随意安排船员家属随船,对家属在船活动缺乏安全管理;作业时间选择不合理,船舶航行、抗台等时段安排船员舱面作业。
  如何防范船员意外落水发生?
  1、船舶(船员)
  01(1)提升安全意识。船员朋友要提高临水、临空作业危险性认识,当上下船或过档时,要正确放置跳板和安全网,上下船或者过档时注意水流和天气的影响;船员舱外(特别是甲板)走动时,不要穿拖鞋或赤脚,对于护舷材、缆绳、人孔盖等易绊倒位置,要提高警惕、小心通过,防止绊倒引发意外;在临水、临空作业时,要正确穿着救生衣、正确放置安全绳;在驾驶生活艇时,要按操作流程收放和使用生活艇,防止收放时吊艇索断裂或脱落,防止生活艇受水流冲击翻覆或出现碰撞危险,避免乘坐、使用不安全的艇筏浮具冒险航行。
  02(2)规范操作行为。要在作业前根据作业位置、作业内容确定合适的作业方式,按照公司、船舶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开展作业,装(卸)货时要避免引发货物垮塌、移动。要根据操作人员情况安排保护措施,安排观察/保护人员协助操作人员开展作业。
  03(3)加强安全管理。船长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船员合理制定并实施临水、临空作业计划,督促落实操作人员保护措施;要加强在船人员安全教育,尽可能减少船员家属随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在夜间、船舶航行、抗台避风等时段开展临水、临空作业,降低意外概率;要加强船员心理疏导,了解船员日常心理状态,配合船公司做好情绪疏导与安抚,防止船员因心理障碍产生轻生等极端思想。
  2、船公司
  02(1)强化安全制度执行。制定完善船舶临水、临空作业操作规程,加强船员穿戴救生衣、放置安全绳(网)、作业着装、收放及使用生活艇等作业时段的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船员的不安全行为。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意识教育、临水临空作业技能培训,提高船员安全防范能力。
  02(2)强化岸基安全保障。加强船舶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维修或更换生活艇吊索、救生衣等设施设备,防止设施设备损坏导致船员意外落水;加强船员人文关怀,会同船长及时了解船员心理状况,在保障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适任船员替换病(休)假船员,防止船员带情绪工作影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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