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局6月19日宣布,即日起,对长江南京段过往船舶首次实行限速。

  据江苏海事局副局长韦之杰介绍,眼下,长江南京段船舶超载现象频繁出现,有的超载船舶为节省成本,甚至在顺流行驶时关掉发动机,不仅行驶速度缓慢,遇到突发情况也难以控制。此外,不少船舶又因行驶速度过快,掀起巨大水浪影响周边船舶安全。为此,长江南京段在对超载船舶进行整治的同时,首次对所有过往船舶实行限速。

  据了解,限速水域分为三类,一类是桥区水域,二类是通航密集区域,其余为三类水域。其中,船舶在进入一类水域后,逆流行驶最高航行时速不超过15公里,顺流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船舶在进入二类水域后,逆流行驶最高航行时速不超过16.5公里,顺流最高时速不超过22公里;船舶在进入三类水域后,逆流行驶最高航行时速不超过22公里,顺流最高时速不超过27.5公里。

  在长江南京段测速,海事部门要通过雷达测定船舶在两个点的位置,然后根据距离和航行时间测算出航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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