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江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陆域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大港热电厂码头停靠两艘载运煤炭船舶,未标识任何船名、船籍港和载重线标志。镇江大港海事处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书,遭到船主无理拒绝。为防止其匿名逃逸,海事人员在三次登轮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安排海巡艇现场看守。四天后,船方终于向大港海事处出示了相关证书。海事人员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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