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日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将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各级政府大力推行“以港兴市”战略,沿江沿海开发进程的快速推进。码头、船坞船台、桥梁等水工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多,大型船舶进出坞、下水、半潜作业、丁字型靠泊等活动日益频繁,对通航安全的影响越来越大。为此,江苏海事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辖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理顺水上水下活动建设单位、施工作业单位、经营管理单位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相互关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规范各类水上水下活动的工作开展。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对水上水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防治水域污染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将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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