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郑淑飞 何永奇)9月初,舟山市普陀区各大旅游景区的40名摩托艇驾驶员,在舟山海事局领到了《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这是舟山海事局首次签发《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

    随着舟山海洋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摩托艇旅游服务项目备受游客青睐。目前仅普陀区就有摩托艇16艘,而摩托艇驾驶员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适任证书成为一大安全隐患。浙江海事局为加强对摩托艇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适任水平,专门制定了《浙江海事局摩托艇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并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规定在摩托艇上任职的驾驶员,必须按照该办法规定完成摩托艇驾驶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自该办法实施以来,舟山海事局加强对辖区摩托艇驾驶员的管理,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并主动联系普陀区旅游局,于今年7月份专门组织普陀区各大景区的摩托艇驾驶人员开展了一期培训和考试。经严格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有40名培训人员取得了由舟山海事局签发的《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他们将持证上岗。

    此次《摩托艇驾驶员适任证书》的签发,标志着舟山海事局摩托艇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将进一步促进舟山海洋旅游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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