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泰州海事局高港处执法人员接举报,连续查处“豫信货xx”和“江韵xx号”两船未按规定配员的违法行为。

  9月23日,泰州海事局高港处假期值班人员接到举报:靠泊在泰州港杨湾码头的“豫信货xx”和“江韵xx号”未按规定配员。值班人员立刻到杨湾码头现场调查,发现“豫信货xx”由鄂州至泰州无一等大副,“江韵xx号”由铜陵至泰州无一等船长。考虑到两船船期较紧,高港处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并联系督察处人员主动加班,分别于23日下午和24日上午完成对两船的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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