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批准5家单位取得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资质证书。

    经过对申请单位的考核和审查,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批准三峡流动污染源重庆监测站、营口港务集团环境监测与分析化验中心、贵州省交通环保监测站、连云港港环境监测站(原为连云港港务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安徽省公路工程监测中心、陕西省交通环境监测中心站取得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监测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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